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安徽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皖国税函[2000]70号
【颁布时间】 2000-02-20
【实施时间】 2000-02-2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9931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国家邮政局向我省邮政企业拨付的“收支差额”用于税前弥补亏损问题的通知

各市、地国家税务局:

  
  接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函(2000)68号文件通知,国家邮政局1999年度向安徽省邮政管理局所属邮政企业拨付22623万元“收支差额”。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邮政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14号)的有关规定,对安徽省邮政局1999年度向合肥市邮政局等企业拨付的“收支差额”,准予用于弥补亏损,弥补亏损后的盈余部分,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向省邮资票品局收取的744万元,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附件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