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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2009年5月1日-5月10日,市协调小组将已达到“四分开”要求的市场中介组织确认表报送省协调小组办公室。 2009年5月11日-5月20日,市协调小组组织有关部门对“四分开”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2009年5月25日前,各成员单位要将“四分开”工作完成情况和总结报告报送市协调小组办公室。 三、采取措施,强化监管职能 其他行业市场中介组织与政府部门“四分开”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任务繁重,各有关部门要强化措施,加强监管,确保工作全面落实。 (一)监管工作要实。市协调小组办公室将按属地监管原则,协调并会同有关政府部门督促辖区内未取得资质许可或备案的企业(含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企业)于2009年4月30日前到行业主管部门办理资质许可或备案手续,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简化程序,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要及时予以办理;对不符合条件的企业,要说明理由,井告知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经营范围变更或注销登记;对达不到“四分开”要求的新申办企业,要暂缓办理资质许可或备案。 (二)职能督查要真。对行业主管部门不予资质许可和备案的其他行业或市场组织,有关审批部门和登记机关应依职权迅速采取“责令停业、暂扣许可证或营业执照”等行政措施予以处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结合2008年度企业年度检验和个体工商户验照,对市场中介组织取得资质许可和备案情况进行检查,对未取得行业主管部门资质许可和备案,或不能提交相关证明的(如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受理通知书”等)的,责令其办理变更或注销登记,拒不办理的,依法予以处理。 (三)案件查处要严。要加大案件查处力度,重点查处以价格欺诈、提供虚假信息、摘恶性竞争等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取缔假中介、依法打击黑中介,要选择典型案例,集中曝光一批违法市场中介组织,震慑违法分子,切实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四、加强监督,确保工作到位 一要全力支持配合。市级纪检监察机关和派驻有关部门的纪检监察机构要全力配合、支持牵头单位工作,积极主动介入,依法依规实施有效监督。对那些弄虚作假、隐瞒不报,假分开、甚至拒不分开,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单位,依纪依规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要健全责任制度。各成员单位领导责任要到位,要建立健全市场中介组织专项治理工作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牵头部门要负起责任,各成员单位要全力配合,全面推进。要分类指导、跟踪落实,及时发现并帮助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三要强化部门协作。各行业主管部门、执法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加强信息沟通交流,对那些违法违规的市场中介组织,行业主管部门应及时将撤(注)销执业资格(资质)的处罚情况向相关部门通报,许可审批部门也要及时将许可审批的吊(注)销情况告知相关登记注册机关或行业主管部门。 四要加强工作督查。根据省政府纠风办的统一部署,市协调小组将在2009年5月份和第三季度,分别组织实施四个重点行业和其他行业市场中介组织与政府部门分开工作“回头看”,进行全面督促、检查、验收。各部门也应结合工作开展情况,加强监督检查,防止“走过场”,确保全市市场中介组织与政府部门"四分开"工作目标全面实现。 五要实行半月报制。从2009年5月底前,附件中的第3和第4项实行每半月一报制。各成员单位要于每月15日和30日12时前(遇节假日顺延),将前半个月的其他行业市场中介组织与政府部门分开工作情况和案件查处情况(含己查办或未结案的案件)上报市协调小组办公室。 附件: 1、全市其他行业市场中介组织“四分开”任务汇总表 2、政府部门及下属单位与市场中介组织“四分开”情况确认表 3、中介组织清理规范情况汇总表(按业务主管部门划分) 附件1: 全市其他行业市场中介组织“四分开”任务汇总表 环境影响评估中介组织名单总数:25家 序号 企业名称 注册号 序号 企业名称 注册号 1 厦门鸿益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350205200000443 2 厦门溢森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350298200007566 3 厦门康环室内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350206200077399 4 厦门市厦环室内环境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350206200027789 5 厦门东洲环保工业有限公司 350200400028609 6 厦门环境保护机动车污染控制技术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