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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上海市旅游局
【发文字号】 沪旅[2009]75号
【颁布时间】 2009-04-22
【实施时间】 2009-04-2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006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上海市旅游局关于加强本市韩国入境旅游市场管理的通知

本市相关旅行社:
  
  根据我局今年3月26日召开的关于整顿韩国入境旅游市场秩序的会议精神,为规范本市韩国入境游市场,坚决遏制“零、负团费”现象,积极引导和培育本市韩国入境游市场的健康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市接待韩国入境游团不得以“零、负团费”的经营操作方式接待韩国入境旅游团。一经发现违规行为,本市相关执法部门将依照《旅行社条例》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二、经市旅游行业协会按照实际情况测算,韩国旅行团队在沪及周边地区旅游地接费为:
  
  入住三星级酒店团队报价一般不低于人民币350元/人/天;
  
  入住四星级酒店团队报价一般不低于人民币400元/人/天。
  
  本市相关旅行社应参照以上标准对外报价,并要求韩国相关组团社共同配合执行。
  
  三、各相关旅行社要切实加强韩语导游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日常管理,努力提高其政治、文化和业务等方面的从业素质。
  
  特此通知。
  
  
上海市旅游局
  
  二○○九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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