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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渝信办[2009]11号
【颁布时间】 2009-04-22
【实施时间】 2009-04-2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007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重庆市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重庆市监察局关于做好我市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工程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

[接上页]

  办理人姓名及手机
  
  上级领导姓名及手机
  
  输入材料
  
  输出材料
  
  时限(天)
  
  不计时限特殊程序
  
  地点
  
  1
  
  接件(登记)
  
  2
  
  预审
  
  3
  
  受理
  
  4
  
  承办
  
  5
  
  审核
  
  6
  
  批准
  
  7
  
  办结
  
  其他要求
  
  分管领导签字: 日期:
  
  填表说明:
  
  1、实施部门:指审批事项具体的办理部门,例如机关单位名称为交通局,实施部门为运管所。
  
  2、项目名称大项和小项:项目名称大项指的是审批事项(含非许可服务项目和收费项目)的名称,项目名称小项指该项目名称大项下的分类.例如大项"卫生许可证",小项可为"新办卫生许可证"和"卫生许可证年审".如果没有项目名称小项,则只填写项目名称大项。
  
  3、前置审批单位和前置审批事项:前置审批是指对企业的经营范围涉及特殊行业或必须有特殊条件的,先由政府相关部门审批或发许可证,企业凭批准文件或许可证办理该行政许可事项. 例如:工商局的企业设立登记需要质监局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则该审批事项的前置审批单位为质监局,前置审批事项是组织机构代码。如果没有这两项则无需填写。
  
  4、是否建设领域审批事项:指市政府190号令规定的建设领域审批事项。
  
  5、事项办理类型:指在190号令中规定的该审批事项属于主办事项、协办事项、单独审批事项。如果不是190号令中规定的建设领域审批事项,则无需填写此项。
  
  6、主办单位名称和主办审批事项:指该审批事项如属于190号令中规定的协办单位审批事项,则需要填写出该事项的主办单位和主办审批事项名称。
  
  7、接件期限:指申请单位/人递交申请后到受理单位对该项目作出受理之前的期限行政许可法要求该期限最长为5个工作日。
  
  8、特殊处理期限:指特殊处理需要的期限,特殊处理包括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专家评审、补交资料、补正资料等.没有特殊处理无需填写该项。
  
  9、延期期限:指项目如果在办理中需要延期,则该项目延期的最长期限.如果该审批事项无延期的,无需填写该项。
  
  10、委托、授权登记单位:指审批事项授权委托给其他单位(含镇街)登记(受理、办理).如果需要则填写该项。
  
  11、申报材料:申报材料若有表格(如申请表)和模板(申请表格填写号的模板)则需要以单个Word电子文档的格式一并提交,模板和表格文件的必须统一格式要求(标题为宋体、三号、加粗字;正文为宋体、小四、1.5倍行距) 。
  
  12、材料形式:原件、电子、扫描、复印、部门历史归档材料、部门业务系统记录等。若既要原件、也要复印件,应两者都写。
  
  13、验证方式:验证材料真实性方式,如签字、盖章、系统信息比对等。
  
  14、收费环节:收费事项必须填写,环节包括承办,审核,批准,办结。
  
  15、流程环节名称:包括接件(登记),受理,承办,审核,批准,办结等,如果该事项没有其中的某个环节,则该行无需填写。
  
  16、部门/处室/科室:如需几个处/科会审,则填写发起的处/科。
  
  17、输入、输出材料:输入材料指办理该环节的时候办事人需要提交的材料,输出材料是指该环节交给申请人的材料。可以引用材料编号说明。
  
  18、不计时限特殊程序:指特殊处理(包括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专家评审、补交资料、补正资料等)是在审批流程的某个环节进行,没有特殊处理无填写该项。
  
  19、地点: 服务窗口、处室、现场等。
  
  20、每个行政许可事项均需填写该表格一份,如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到项目建设办公室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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