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沪价行[1999]354号、沪财综[1999]74号
【颁布时间】 1999-12-29
【实施时间】 2000-01-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0157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上海市物价局、上海市邮政局关于降低贷款证收费标准的通知

根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计价格[1999]1707号文《关于第二批降低收费标准的通知》精神,你行贷款证收费标准,由现行的每证120元,降为每证100元。
  
  上述收费标准自2000年1月1日起执行。
  
  接文后,请即通知有关收费单位,到原发证部门补办《收费许可证》、《票据购印证》的手续。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