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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时间】 1999-11-28
【实施时间】 1988-09-2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0180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改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部分工作人员任免办法的决定(1999修改)

为了改进对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部分干部的任免办法,会议决定,凡提请省人大常委会任免的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的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和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分院的检察员,授权省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任免联络委员会进行审议并提出任免意见。报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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