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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广州市物价局
【发文字号】 穗价函[2009]229号
【颁布时间】 2009-04-20
【实施时间】 2009-04-2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035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广州市物价局关于公共汽车139快线票价的批复

市第三巴士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公共汽车139线快线票价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经市交委《关于同意开行公共汽车139快线的批复》(穗客管函〔2009〕76号)批准开行,现核定公共汽车139快线票价标准为:空调车3元/人次、非空调车2元/人次。请做好明码标价和宣传解释工作。
  
  
二○○九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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