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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 筑府办发[2009]76号
【颁布时间】 2009-04-20
【实施时间】 2009-04-2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043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2009年防汛抗旱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接上页]

  (三)做好水旱灾害预警预报。在预报方面,要加强对中短期天气、水雨情的预测预报工作,特别要加强对极端灾害性天气的监测力度,努力提高灾害预报的超前性、准确性;不断优化洪水预报和调度模型,加强技术研究和科技攻关,不断提高预报精度,延长预见期。在预警方面,要大力加强预警系统和设施建设,特别是城市、中小河流、中小水库、山洪灾害易发区、人口密集区和中小学校的预警体系建设,完善相关机制,为及时转移安置群众,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要加强旱情监测系统建设管理,建立旱情监测预警分析评估决策支持体系。
  
  (四)完善防汛抗旱社会化保障体系。进一步明确和落实政府及各部门、社会各行业承担的防汛抗旱责任。要以社区、村镇、学校、企业等为单位,通过编制预案简本、科普读物、影像资料、知识讲座等多种形式,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宣传工具,加强对公众避险救灾知识的宣传,以提高群众的避险自救能力;要完善以公共财政为主渠道的防汛抗旱投资体制,各级财政用于防汛抗旱的预算资金要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提高而逐步增加;要加强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建设和管理,努力提高防汛抗旱科技水平,建立信息共享、数据准确、反应灵敏、传输迅捷的防汛抗旱信息平台。
  
  (五)抓好突发险情灾情信息报送工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突发险情灾情信息管理和报告工作制度,明确工作程序,理顺报送机制,及时了解掌握防汛抗旱突发险情灾情信息,努力提高险情灾情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要强化汛期24小时防汛值班制度,选派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人员从事值班工作。值班期间要有领导干部带班,并做好防范突发水旱灾害的应急准备,确保发生突发险情灾情反应迅速,处置突发水旱灾害事件及时。
  
  三、突出重点,全力做好防汛工作
  
  (一)抓好水库水电站、灰渣坝(库)、尾矿坝(库)安全度汛。把防洪保安放在工作首位,着力抓好水情预报、洪水调度和汛期查险抢险三个主要环节的工作,切实提高抗洪抢险能力。要加强各类水库水电站、灰渣坝(库)、尾矿坝(库)的日常管理,要落实汛期安全管理责任制,健全巡查制度,及时巡查排险。病险水库和小型水库水电站落实专管或兼管人员,强化24小时巡查制度,对各种险情和隐患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抢护;正常运用的水库水电站要执行经批准的调度运用计划;病险水库水电站要降低水位或空库运行;在建水利水电工程要编制和完善度汛方案,落实防汛组织机构,明确管理、施工双方的防汛责任;影响泄洪的建设项目要合理安排工期,加快建设进度,务必在汛前达到安全防洪标准。
  
  (二)加强防洪工程基础建设。要重新调整并不断提高防洪工程标准,着力建立标准适度、功能合理的工程体系。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紧紧抓住中央扩大内需增加水利投资这一重要机遇,大力推进防洪工程基础建设,完善城镇堤防达标建设,如期完成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要加强中小河流治理,尽快提高中小水库和中小河流的防洪标准和抗洪能力,着力提高城镇、工矿、交通干线等的防洪能力。
  
  (三)以人为本,抓好山洪灾害防御。以减少人员伤亡为首要目标,认真落实山洪灾害防御各项措施,真正做到“预案到乡、预警到村、责任到户”。要完善预警预报机制,落实预警信号、人员紧急撤离路线、通讯联络和抢险救灾方法,切实做到早预防、早转移、少损失。对重大隐患点和山洪灾害易发区,要反复进行排查,对可能发生危险的地区,要及时组织群众转移,尽量避免人员伤亡。同时,要加大执法力度,坚决遏止违法开矿、乱砍滥伐、侵占河道等行为发生,最大限度规避或减少山洪灾害的发生。
  
  (四)抓好城镇防洪排涝工作。要依据城镇建设发展现状及走势,修订完善城镇防洪预案,完善防洪排涝设施,及时维护改造城镇排水系统,切实提高城镇防洪排涝能力。要加大河道清淤疏浚力度,对碍洪建筑物、构筑物要严格按照“谁设障、谁清除”的原则,在汛期到来前予以清除,确保河道行洪畅通。
  
  四、加大力度,切实加强抗旱工作
  
  (一)加强水资源配置管理。要在全面掌握本区域地表、地下和过境水的基础上,科学调度,合理配置,优先保障城乡居民饮用水安全与需要,兼顾灌溉发电等生产需求。要在确保防洪安全前提下,提高洪水资源利用水平,尽可能增加工程蓄水,尽量多引、多提、多拦、多蓄水,努力增加抗旱水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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