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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锡署办发[2009]57号
【颁布时间】 2009-04-17
【实施时间】 2009-04-1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057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盟核发第二代残疾人证实施方案的通知

[接上页]

  (三)总结完善阶段(2010年初)。各地要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并不断加以完善,使这项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常态化。盟残联要根据各地的发证数量、服务质量、残疾人证信息录入的完整度和准确率、纸质档案(不允许使用圆珠笔、纯蓝色笔书写)保存等情况,对各地工作进行评估,并将评估结果列入各地2009年度残联工作目标考核内容。
  
  四、组织领导
  
  (一)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为确保核发第二代残疾人证工作的顺利实施,行署决定成立全盟核发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其其格副盟长
  
  副组长:李永胜行署副秘书长
  
  张九钧盟残联理事长
  
  成员:牧英盟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
  
  包广华盟财政局副局长
  
  那松巴雅尔盟卫生局副局长
  
  李小林盟民政局副局长
  
  王利民盟残联副理事长
  
  李英盟公安局党委成员、政治部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盟残联,办公室主任:张九钧(兼)。同时下设全盟残疾评定委员会,负责核发第二代残疾人证的残疾等级评定工作,组成人员如下。
  
  主任: 张九钧盟残联理事长
  
  副主任: 王利民盟残联副理事长
  
   那松巴雅尔盟卫生局副局长
  
  成 员:赵润还盟卫生局医政科科长
  
  王丽萍盟残联组维部主任
  
  白音盟医院医政科主任
  
  张延福盟医院脑科主任医师
  
  爱茹恒盟精神病院医师
  
  孙淑萍盟精神病院医师
  
  蔡玉林盟医院骨科副主任医师
  
  江世平盟医院口腔科主任医师
  
  严庆红盟医院眼科主任医师
  
  吴小东盟医院耳鼻喉科副主任医师
  
  各地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具体工作机构,全面负责本地的第二代残疾人证核发、认定的协调领导、组织实施等工作。
  
  (二)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按期完成工作任务。全盟核发第二代残疾人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盟第二代残疾人证核发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督促等工作,通过定期不定期召开会议的形式,进行研究、部署和组织推进,确保全盟核发第二代残疾人证工作的顺利开展和按期完成。
  
  全盟核发第二代残疾人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核发证件的日常工作。要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反映证件核发中出现的问题;认真审核各地上报的申请证件的相关信息、资料,指导各地的证件换发工作;受理并解决各地残疾人对证件换发工作中的投诉问题。
  
  各地核发第二代残疾人证领导小组要统一组织领导和安排部署本地的证件核发工作,要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协调当地有资质的医疗机构或委托残疾评定机构为残疾人进行残疾鉴定,并按要求减免相关鉴定费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制定工作流程,做好宣传发动和调查摸底等工作,组织医疗鉴定及证件核发人员深入基层,以苏木乡镇街道、嘎查村办事处(社区)等为单位集中核换发第二代残疾人证。
  
  各地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本着“方便残疾人,服务残疾人”的原则,急残疾人所急,想残疾人所想,要把残疾人核发证件工作做为为残疾人办实事、送温暖的重要内容,当做自己的事,超前服务、主动服务、上门服务、人性化服务,同时积极探索更加有效的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不断提高残疾人工作的群众满意度,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按时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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