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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市市政市容局、市执法局、市民政局。 (六)查处二手手机交易市场,治理车辆乱停乱放等行为。 查处非法手机交易市场,重点对东环路旧货市场、后泉路占道经营及中山路二手手机摊贩占道现象进行彻底清理整顿。 加强对公共交通营运车辆管理,对公交汽车、出租车等机动车占道停车揽客现象予以纠正和整顿,重点清理、整顿、非法营运的黑车、黑摩的;清理整顿占道乱停车辆现象,5月10日前完成整治工作。 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市市政市容局、市执法局、市交通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整规办。 (七)清理破损或重复设置的户外广告牌匾。 5月10日前完成清理拆除有碍观瞻,破旧、破损、脏污、霓虹灯断亮、残缺不全的广告牌匾和擅自重复设置的各类广告、条幅、宣传牌、指示标志工作。 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市市政市容局、市执法局。 (八)主要道路的美化工作。 5月1日前,对中心城区主、次干道沿线,地下通道出入口处无法绿化的地点(段)及环岛等其他区域,摆放花卉或植物造型,进行美化。 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市林业局。 四、奖惩措施 此次阶段性城市综合整治工作将与综合目标管理、爱国卫生考核评比相结合。5月初,市创建办将对此次阶段性整治工作进行检查,对按时完成整治工作的单位予以奖励;对未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的,第一次给予警告;第二次通报批评分管党政领导;第三次通报批评主要党政领导并曝光,扣除该单位年终目标管理相应分值,取消“自治区最佳卫生城区”称号。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原则的具体体现,各单位、各部门负责人要高度重视、真抓实干、明确分工、责任到人,主要负责人要深入现场、了解实情、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保障工作顺利开展。 (二)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做好此次阶段性城市综合整治工作是我市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整治方案的具体要求,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要围绕各自目标任务,仔细排查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完善措施,精心组织、确保各项整治任务的全面完成。 (三)明确责任,严格考核。各区、各部门要做到整治目标、任务、人员、完成时限四落实。要将整治任务层层分解,逐级落实,一级抓一级。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相互支持,杜绝推诿扯皮,对因责任不清、推诿扯皮造成工作延误的,严肃追究责任;对完成任务情况好的单位,将予以奖励。 (四)强化督查,确保成效。市政府督查处、市创建办要会同市属各职能部门切实加强工作督导,迅速对四个中心城区及两个开发区展开拉网式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认真落实整改,确保此次阶段性城市综合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