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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 川府办发电[2009]44号
【颁布时间】 2009-04-16
【实施时间】 2009-04-1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069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组织编纂《汶川特大地震四川抗震救灾志》的通知

[接上页]

  二、目的意义
  
  2008年5月12日发生的汶川特大地震,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破坏性最强、波及范围最广、救灾难度最大的一次地震。编纂《汶川特大地震四川抗震救灾志》,全面客观地记述地震灾害,记录四川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的全过程,对系统总结抗震救灾经验,加强灾害应急管理能力建设,提高防灾减灾工作水平,对全面展示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中华民族的优秀品质、人民军队的政治本色、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对弘扬伟大抗震救灾精神,激发四川人民在党和政府领导下战胜一切艰难险阻的信心和决心,加快建设灾后美好新家园,加快建设西部经济发展高地,都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三、编纂任务
  
  《汶川特大地震四川抗震救灾志》共设《总述·大事记》、《灾情》、《抢险救灾》、《医疗防疫》、《赈灾》、《灾后重建》、《人物》、《附录》8个分卷,全志约400万字。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由《汶川特大地震四川抗震救灾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实施,各牵头承编单位、参编单位共同完成。各分卷分工见附件《汶川特大地震四川抗震救灾志卷目及分工表》。各分卷独立出版,篇幅大的分卷分册出版。
  
  成都、绵阳、德阳、阿坝、广元、雅安6个市(州)以及39个极重灾区和重灾县(市、区)人民政府要组织编纂本地的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志,系统记录反映各重灾区的地震灾情、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的真实情况。
  
  四、总体设计
  
  (一)时间断限。
  
  全志记述时限原则上为2008年5月12日至2010年12月31日。《灾情》、《抢险救灾》、《医疗防疫》、《赈灾》各卷记述时限为2008年5月12日至2008年11月19日(四川省“5·12”抗震救灾指挥部撤销时间)。《总述·大事记》、《灾后重建》、《人物》、《附录》各卷记述时限为2008年5月12日至2011年5月12日。
  
  (二)记述地域。
  
  重点记述四川10个极重灾区、29个重灾区、100个一般灾区,适当记述四川灾区以外相关地区(含国际社会)组织抗灾、救灾、赈灾等工作和活动。
  
  (三)总体内容。
  
  《总述·大事记》卷之《总述》概括记述四川汶川特大地震灾情、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情况;《大事记》按时间顺序分月、日记载四川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工作中的大事、要事。配图照插页。
  
  《灾情》卷主要记述四川地震灾区的地质地貌,历史上地震情况,地震发生时的情形,地震造成的巨大破坏和次生地质灾害。配随文图照。
  
  《抢险救灾》卷主要反映党中央、国务院的深切关怀、有力支持、决策部署;四川各级党委、政府领导靠前指挥抗震救灾,抢险救援、积极筹集和运送救灾物资、抢修基础设施、安置受灾群众、灾害监测预警,次生灾害防治、灾区现场清理、维护灾区社会稳定及全国各地、社会各界和海内外各方救援的情况。配随文图照。
  
  《医疗防疫》卷主要反映全省对灾区医疗救护、灾区疫病防控,伤员康复、医疗卫生机构恢复重建等情况。配随文图照。
  
  《赈灾》卷主要反映全国各地、国际社会对四川灾区的赈灾、捐赠情况;捐款捐物的发放和管理情况。配随文图照。
  
  《灾后重建》卷主要反映四川灾后恢复重建的领导、组织和协调,受灾群众安置,地震灾害调查评估,恢复重建规划、各项政策的科学制定、实施、监督管理等。配随文图照。
  
  《人物》卷主要记述四川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英雄集体、人物,包括抗震救灾模范以及灾后重建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人物。配随文图照。
  
  《附录》卷主要收录与四川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有关的,有重大社会价值和存史价值的法规、文件、报道、艺文等原始文献。配随文图照。
  
  五、组织领导
  
  (一)领导体制。
  
  坚持省委、省政府领导,全志编委会、分卷编委会组织全志和分卷编纂工作实施,各承编、参编单位分工合作,形成领导有力、机构明确、保障到位、任务明确、责任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机构设置。
  
  1成立《汶川特大地震四川抗震救灾志》编纂委员会,负责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研究解决编纂和出版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编纂委员会主任由分管地方志工作的省政府领导担任,副主任由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兼任省志编委副主任的副秘书长,省军区领导和省志编委领导担任,委员由6个重灾市(州)人民政府分管地方志工作的领导和8个分卷牵头承编单位及相关省直部门的主要领导担任。
  
  2成立《汶川特大地震四川抗震救灾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全志编纂出版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及资料收集、人员培训等工作。办公室设在省志编委。主任、副主任分别由省政府分管地方志工作的副秘书长和省志编委领导担任;成员由6个重灾市(州)人民政府分管地方志工作的秘书长和8个分卷牵头承编单位领导及相关省直部门的领导担任;编委会办公室下设综合组、编辑组、资料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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