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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广东省政府
【发文字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3号
【颁布时间】 1997-12-31
【实施时间】 1990-11-2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1465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广东省邮电通信线路保护规定(1997修正)

[接上页]

  第十二条 因抢修通信线路需要,邮电部门可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特种车辆通行证》,公安机关应予以办理。通信抢修车辆凭公安机关签的《特种车辆通行证》,可优先通过道口、渡口、桥梁;需在禁行路线通行、在禁停地段停车时,公安部门应准予通行、停车。
  
  第十三条 对违反本规定第七条,进行违章建筑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限期自行拆除。
  
  第十四条 对违反本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视其情节轻重,分别按下列规定处罚:
  
  (一)对违反本规定第六条、第八条、第十条,损坏、阻断通信线路的,邮电部门除给予批评教育外,并可责令其按国家有关规定赔偿经济损失和承担修复费用;
  
  (二)对违反本规定第十一条,盗窃通信设备和非法收购通信器材,拒绝、阻碍邮电工作人员抢修或维护通信线路的,由公安部门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罚;
  
  (三)对违反本规定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五条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过去我省的规定与本规定与本规定有抵触的,以本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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