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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字号】 闽地税政二[1997]38号
【颁布时间】 1997-07-21
【实施时间】 1997-07-21
【效力属性】 失效
【法规编号】 41790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华侨农场免征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失效]

根据[1997]19号省政府省长办公会议纪要精神,我省华侨农场及所属企业(指农场所属二级核算单位),在1998年底前继续给予免征企业所得税。
  
  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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