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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时间】 2002-10-31
【效力属性】 已修正
【法规编号】 4303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行政院农业委员会农业药物毒物试验所暂行组织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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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事员│委任第三职等至│二│一││
  
  ││第五职等││││
  
  ├────┼───────┼───┼───┼─────────┤
  
  │书记│委任第一职等至│○│一││
  
  ││第三职等││││
  
  ├──┬─┼───────┼───┼───┼─────────┤
  
  │人│主│荐任第八职等│一│一│本职称之职等,在“│
  
  ││││││甲、中央机关职务列│
  
  │事│││││等表之十二”未规定│
  
  ││││││前,暂以荐任第八职│
  
  │室│任││││等办理。│
  
  ├──┼─┼───────┼───┼───┼─────────┤
  
  │会│会│荐任第八职等│││本职称之职等,在“│
  
  ││计││一│一│甲、中央机关职务列│
  
  │计│主││││等表之十二”未规定│
  
  ││任││││前,暂以荐任第八职│
  
  │室│││││等办理。│
  
  │├─┼───────┼───┼───┼─────────┤
  
  ││组│委任第五职等或││││
  
  │││荐任第六职等至│一│一││
  
  ││员│第七职等││││
  
  ├──┴─┴───────┼───┼───┼─────────┤
  
  │合计│八二│七八││
  
  ││ (九) │ (八) ││
  
  └────────────┴───┴───┴─────────┘
  
  附注:
  
  一本编制表各职称之职等,应适用“甲、中央机关职务列等表之十二”之规定;该职务列等表修正时亦同。
  
  二本编制表各职称,在未达合理员额总数前,除在合理员额范围内升迁者外,均出缺不补;但所长出缺得不受此限。
  
  第 10 条
  
  本所分层负责明细表由本所订定,报行政院农业委员会备查。
  
  第 11 条
  
  本规程自发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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