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重庆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渝府[2002]217号
【颁布时间】 2002-12-29
【实施时间】 2002-12-2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3547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大足县龙水至雍溪等收费公路收费年限的批复

市交委、市物价局、市财政局:
  
  
你们《关于龙铜路大足县龙水至雍溪段等收费公路收费年限的请示》(渝交委文(2002)478号)收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批准龙铜路大足县龙水至雍溪段公路的收费年限为23年,即从1998年8月10日至2021年8月9日止。收费主体为重庆润泰公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二、批准渝东公路江津至走马段的收费年限为19年,即从1999年10月20日至2019年10月19日止。根据收费还贷公路的有关规定,该段公路在收费期限内还清贷款和集资款的,要停止收费;在收费期满后尚未还清贷款和集资款的,需说明合理的原因,再申请延长收费期限。
  
  
二00二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