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广东省物价局
【发文字号】 粤价[2002]405号
【颁布时间】 2002-12-25
【实施时间】 2002-12-2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3563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4页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废止部分联合下发的文件的通知

[接上页]

  ┠──┼──────────┼────────────┼─────┼────────┨
  
  ┃47│关于调整征收燃料附加│粤经能[1988]542号,粤 │1988.10.22│省经委、省物价局┃
  
  ┃│费个别政策的通知│价重字[1988]271号 ││┃
  
  ┠──┼──────────┼────────────┼─────┼────────┨
  
  ┃48│关于核定省代市、县进│粤经能[1988]551号,粤 │1988.11.4 │省经委、省物价局┃
  
  ┃ │口香港电的电价作价原│价重字[1988]281号 ││┃
  
  ┃│则的通知│││┃
  
  ┠──┼──────────┼────────────┼─────┼────────┨
  
  ┃49│关于下达《广东省水产│粤价农字[1989]240号, │1989.8.24 │省物价局、省水产┃br /  br /  ┃│品价格管理试行办法》│(89)粤水产字第299号 ││局┃
  
  ┃│的通知│││┃
  
  ┠──┼──────────┼────────────┼─────┼────────┨
  
  ┃50│关于加强我省木材价格│粤价农字[1989]021号,粤 │1989.2.14 │省物价局、省林业┃
  
  ┃│管理的通知│林[1989]60号││厅┃
  
  ┠──┼──────────┼────────────┼─────┼────────┨
  
  ┃51│关于课本价格调节基金│粤新出办字[1989]102号 │1989.7.6│省物价局、省新闻┃
  
  ┃│提取办法的通知│││出版局┃
  
  ┠──┼──────────┼────────────┼─────┼────────┨
  
  ┃52│关于省对用电户直接征│粤经能[1989]051号,粤 │1989.2.18 │省经委、省物价局┃
  
  ┃│收部分燃料附加费的通│价重字[1989]031号,粤 ││┃
  
  ┃│知│电财字[1989]006号 ││┃
  
  ┠──┼──────────┼────────────┼─────┼────────┨
  
  ┃53│关于征收电源建设费实│粤经能[1989]097号,粤 │1989.5.9│省经委、省物价局┃
  
  ┃│施办法的通知│价重字[1989]107号,粤 ││┃
  
  ┃││电财字[1989]017号 ││┃
  
  ┠──┼──────────┼────────────┼─────┼────────┨
  
  ┃54│关于调整电力燃料附加│粤经能[1989]161号,粤 │1989.6.16 │省经委、省物价局┃
  
  ┃ │费征收标准及深圳用B │价重字[1989]175号,粤 ││┃
  
  ┃│厂电电价的通知│电财字[1989]31号││┃
  
  ┠──┼──────────┼────────────┼─────┼────────┨
  
  ┃55│关于实施调整小水费收│粤经能[1989]265号,粤 │1989.9.27 │省经委、省物价局┃
  
  ┃│购价格的通知│价重字[1989]284号,粤 ││┃
  
  ┃││电财字[1989]60号││┃
  
  ┠──┼──────────┼────────────┼─────┼────────┨
  
  ┃56│关于各级供电部门用小│粤经能[1990]361号,粤 │1990.7.25 │省经委、省物价局┃
  
  ┃│水电电量所征收的对户│价重字[1990]253号,粤 ││┃
  
  ┃│燃料附加费给当地的通│电财字[1990]59号││┃
  
  ┃│知│││┃
  
  ┠──┼──────────┼────────────┼─────┼────────┨
  
  ┃57│关于对部分新增用电项│粤经能[1990]621号,粤 │1990.12.14│省经委、省物价局┃
  
  ┃│目征收电源建设费给予│价重字[1990]456号,粤 ││┃
  
  ┃│优惠的通知│电财字[1990]139号 ││┃
  
  ┠──┼──────────┼────────────┼─────┼────────┨
  
  ┃58│关于提高电力建设费证│粤经能[1990]674号,粤 │1990.12.30│省经委、省物价局┃
  
  ┃│收标准的通知│价重字[1990]489号,粤 ││┃
  
  ┃││财企字[1990]224号,粤 ││┃
  
  ┃││电财字[1990]143号 ││┃
  
  ┠──┼──────────┼────────────┼─────┼────────┨
  
  ┃59│关于调整新增用电报装│粤经能[1990]425号 │1990.5.25 │省经委、省物价局┃
  
  ┃│电源建设费征收标准的│││┃
  
  ┃│通知│││┃
  
  ┠──┼──────────┼────────────┼─────┼────────┨
  
  ┃60│印发《广东省与市县合│粤经能[1991]064号 │1991.2.20 │省经委、省物价局┃br /  br /  ┃│资建火电厂管理暂行办│││等┃br /  br /  ┃│法》│││┃
  
  ┠──┼──────────┼────────────┼─────┼────────┨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