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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发文字号】 桂教师范[2002]677号
【颁布时间】 2002-12-25
【实施时间】 2002-12-2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3570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启动广西中小学教师现代远程学历教育工作的通知

各地、市、县教育局,柳铁教委,有关高等师范院校:
  
  
为了积极推进教师教育信息化,带动教师教育现代化,促进教师教育跨越式发展,根据我厅《关于开展广西中小学教师现代远程学历教育试点的通知》(桂教师范[2002]189号),决定从今年开始将利用现代远程教育方式对全区中小学教师开展学历教育。现就启动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试点院校及网络教学点
  
  广西中小学教师现代远程学历教育试点院校为广西师范大学、广西师范学院、广西教育学院;网络教学点本科一般设在地市一级培训机构,专科一般设在县级培训机构,网络教学点条件及申报办法按我厅《关于申报广西中小学教师现代远程学历教育教学点的通知》(桂教师[2002]293号)执行。
  
  二、招生对象及条件
  
  广西中小学教师、幼儿园教师以及教育行政干部。报考本科的考生必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专科毕业文凭;报考专科的考生必须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中或中专、中师、职高毕业文凭;所有考生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改革开放,遵纪守法,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三、招生专业、规模及服务范围
  
  由于准备工作等原因,今年首先启动小学教育专科专业,原定开设的本科专业明年再进行试点。
  
  根据《广西中小学教师现代远程学历教育试点方案》要求,今年专科招生12000人。招生指标分配到试点院校,广西师范大学、广西师范学院、广西教育学院专科各4000名。为了便于管理,实行划片招生,分片服务,具体服务范围:广西师范大学面向桂林市、梧州市、贺州市、柳州地、市;广西师范学院面向南宁地区、玉林市、防城港市、北海市、河池市都安大化两县、柳铁;广西教育学院面向百色市、河池市9个县(市)、南宁市、贵港市、钦州市、
  
  四、报名、考试与录取
  
  (一)远程学历教育纳入成人高等教育管理,入学须经过成人高考,因时间原因,今年先报名就读,春季开学(具体开学时间由试点院校另行通知),明年参加成人高考,正式录取,以取得学籍。未被录取者允许第二年再考一次,经二次考试后仍未能被录取者,其参加学习期间所取得的成绩,可按有关规定记继续教育学分。
  
  报名时间:2003年元月10日至20日,25日前由县教育局将报读名册、人数报到所服务的院校。
  
  远程学历教育小学教育专业招生的宣传、发动、报名由县教育局或县教师进修进修学校(教学点)负责。凡符合报读条件的均可自愿报名,并按规定时间到所在县报名点办理报读手续。报读不收手续费。
  
  (二)今年“二期义教工程”培训的1760名指标,与这次远程学历教育一起重新报名,各县要做好宣传发动,务必要完成任务。
  
  五、学制与学费
  
  基本学制三年,根据网络教育的特点,实行弹性学制,学员在2至5年内完成所规定的全部课程及学分即可毕业。确有不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分者,学校可根据本人要求适当延长学习期限,已经取得的学分继续有效。学员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考试及格,获取规定的全部学分,同时完成并通过教学计划规定的毕业设计(论文),即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各招生院校毕业证书。
  
  学员的学费按照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桂价费字[2002]505号)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专科专业每学分不超过55元。全区41个项目县部分学员的学费可以获得“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师资培训专项经费”的资助,资助对象仅限于专科层次的学员,必须是在职中小学公办教师,并且必须通过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和认定。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二00二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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