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字号】 闽地税政二[2001]48号
【颁布时间】 2001-11-15
【实施时间】 2001-11-1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3602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华侨农场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接省政府办公厅2001年11月6日函件称:“‘十五’期间免征华侨农场企业所得税政策不再继续执行”。因此,从2001年1月1日起对我省华侨农场及其所属企业和单位恢复征收企业所得税。各有关主管征收机关应及时将其纳入企业所得税管理。
  
  请遵照执行。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