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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5、“一线实践,品格修行”——体验之旅 要推动百支(万名)大学生志愿服务队进社区服务项目。为每个社区街道、居委建立大学生体育健身指导员、大学生文化指导员、大学生医护健康指导员、大学生学习指导员等服务体系,积极做好大学生、高中学生“义工”、志愿者等社会实践认证管理工作站的试点工作。形成由街道、社区对口接待大学生志愿者服务的工作保障机制、经费补贴机制。要积极探索中小学生“阳光星期六”文体活动服务中心,创新为学生科学服务的有效的文化体育资源“配送”体系。要充分发挥社区团工委、少工委的作用,结合不同地区、不同群体特点和青少年学生的自身需求,组织开展各种青少年学生喜闻乐见的文化、体育竞赛及实践活动。要发挥“助人小组”、“环保小队”“雏鹰小队”等各种学生自己的道德实践组织的作用,引导学生在实践中不断丰富活动内容,创新活动方式。 三、形成完善的工作体系,提升社区活动的组织化程度 1、开辟一批“活动阵地”。根据国家旅游局、公安部、教育部等8个单位《关于学生红色旅游团交通安全保障及有关费用优惠问题的意见》,搞好国家机构的资源开放工作,充实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高校文化博物馆的活动项目设计,增强参观活动的吸引力,探索学生暑期社会实践认证管理工作站的指导、建设与管理。进行千所学校资源开放网页设计展示,将学校开放的活动内容、适应年级段、开放时间、指导教师等在网上予以公示,同时,链接到“心域网”-上海市中小学德育网站和“未成年人网络天地”。 以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60周年和红军长征70周年为契机,开展市内学生红色旅游及形式多样的主题教育活动,使学生了解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进行艰苦卓绝的奋斗精神和革命传统;要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如“百老”德育讲师团、新四军的革命事迹展览以及本地区具有革命传统意义的旧址,引导学生了解民族英雄的伟大人格和民族气节的丰富内涵。要积极推进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公益性文化设施、高校和系统的民俗文化、传统文化博物馆向青少年免费和低费开放以及青少年喜闻乐见、健康有益的网络、电视阵地和校园“一卡通”的管理。 2、推出一批“文化产品”。要积极营造社区文明、健康、向上的良好育人氛围。大力推进社会文化环境整治,引导青少年学生共同参与以“诚信、友爱”为主题的童谣、儿歌、格言征集活动;要充分利用文化艺术指导教师的力量,发动广大学生在新编优秀童谣、儿歌的基础上,参与编写自己编创的优秀儿童歌曲;推出一批有影响的生动活泼、富有创意的网络游戏、宣传用语、宣传画、动漫作品和动漫电视公益广告。编辑出版《东方新新童谣》。 3、完善一批工作机制。要严格实行社区综合治理管理责任制,坚持做好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综合治理工作。要进一步加强网络、声讯、出版、文化市场等领域的管理,完善质量管理制度、责任追究制度、举报监督制度等,为青少年营造良好的成长环境。学校场所、设施要主动向社区开放,社区、街道要完善文体场馆等资源的开放制度和配套服务体系。尝试暑期“阳光星期六”服务中心的市场化运作机制。探索建立暑期青少年社会实践认证管理工作站的责任机制、契约化制度。在杨浦、长宁、普陀等部分区的街道、镇试点青少年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情况的认证工作。完善暑期工作的安全责任机制、属地管理机制、表彰激励机制。 4、建设一批“专业队伍”。要继续推进教育系统选派优秀教师担任社区指导教师的品牌建设,结合区域情况,逐步拓展覆盖面;要充分发挥校园网的作用,组建一支连接市、区县、学校的组织管理人员队伍;要借鉴上师大“爱心学校”经验,加大大学生暑期志愿者队伍建设的力度;要充分发挥社区团队组织的作用和“关工委”、“五老”队伍的特长优势;要积极推进社区家庭教育指导队伍的建设,以社区家长学校、家庭教育指导中心为载体,加强亲子沟通,引导家长利用假期,与孩子一起健康上网,参观考察,亲近自然,体验亲情。要关心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工子女的暑期生活,加强进城务工的农民工子女的思想道德建设。 四、规范暑期“夏令营活动”,切实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 要广泛宣传适应学生素质发展的夏令营活动,严禁以“夏令营”名义进入学校举办各类补课班。区县教育局首先要规范校长的办学行为,所有中小学一律不得利用其他单位或个人以夏令营名义帮助办班,招揽或介绍学生参与各类文化补习班,整班补课。学校不得出租校舍或场地,以夏令营为名,办补习班、补课班或提高班。区县教育局要加强对学校、校外教育机构以及本系统承担学生素质教育活动的机构举办学生夏令营活动的监管,一旦发现违规行为,对直接责任人给予纪律处分或行政处分。要增强校长的法人责任意识,对教师中参与以夏令营之名,行补课之实等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要坚决查处,并追究校长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