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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 甬政办发[2005]111号
【颁布时间】 2005-06-10
【实施时间】 2005-06-1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3986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人口计生委、市财政局关于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实行奖励扶助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

[接上页]

  4.建立机制,逐步完善。制订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建立健全落实奖励扶助制度的管理、服务和监督机制,逐步形成以奖励扶助为主导的利益导向机制。
  
  三、切实加强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实施
  
  开展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是一件利国兴邦、造福于民的大好事,符合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将这项工作纳入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内容,切实加强对奖励扶助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协调。市里成立由市人口计生委、财政局牵头,由监察、公安、劳动保障、民政、审计等部门组成的工作协调小组,并按职责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要严格把握政策,主动联系公安、民政等部门,做好奖励扶助对象的资格确认、建立信息档案、数据汇总分析和日常管理监控等工作。财政部门负责奖励扶助资金预算决算并建立奖励扶助资金财政专户,确保奖励扶助经费及时足额到位,并对资金使用全过程进行严格的监督管理。委托发放机构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按照委托服务协议,确保奖励扶助资金及时、足额、直接发放到人。公安、劳动保障和民政部门要积极配合做好落实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相关的工作。监察、审计等部门要积极协助做好相关监督评估工作,进行定期检查、监督和绩效考评。市级新闻单位要加大对建立奖励扶助制度的社会宣传力度,让广大农民了解国家建立奖励扶助制度的重大意义,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增强政策执行的透明度。
  
  各县(市)、区要根据工作要求和当地实际,制定奖励扶助制度具体方案,报市人口计生委、市财政局审批同意后试行。要搞好基线调查,落实相关配套措施,规范运行程序,建立资格确认、资金管理、资金发放和社会监督四个环节相互衔接、相互制约的运行机制,确保执行奖励扶助制度的客观公正,确保奖励扶助资金直接发放到人。要将奖励扶助政策、对象和奖励扶助金发放情况张榜公布,设立举报电话,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对发生虚报、冒领、克扣、贪污、挪用、挤占奖励扶助金者,要严肃追究有关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情节严重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各地要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总结经验,不断完善政策执行的程序和有关配套措施。同时,注意稳定、完善并认真落实已有的各项有利于计划生育的社会经济政策,保持政策的连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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