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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和自行整改阶段。(从发文起至2003年春节前) (一)以市政府名义召开西安市开展户外广告设置专项整治工作动员大会。城6区政府、市 建委、市政管委会、工商、规划、园林、交通、公安交警、消防等部门负责同志,各广告公司 、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进行一次全面动员,大张旗鼓的开展户外广告设置 专项整治工作。 (二)由市户外广告设置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城6区范围内的户外广告设置 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普查,针对存在的实际问题,就每处户外广告逐一提出具体的整治意见(予以保留、完善手续、限期整改、限期拆除)。 (三)在全面普查的基础上,按照整顿方案对户外广告设置单位发出通知。各广告公司、户外广告设置单位严格按照整顿的任务和标准进行自查自纠,自清自改,补办各种手续。凡在第 一阶段能自行整改的单位,城市管理监察部门将不进行行政处罚。 第二阶段:清理整顿和规范标准阶段。(2003年春节后至2003年8月31日) 清理整顿分为两大战役,第一战役在2003年5月底以前,按照整顿任务,集中对一环线 以内和主要大街设置的各类户外广告进行清理整顿。 第二战役从2003年6月初开始至2003年8月底前,对其他所有主次干道设置的户外 广告进行清理整顿。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和完善制度阶段。(2003年9月底前) (一)第二阶段清理整顿工作结束以后,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各有关单位参加,以 区为单位对专项整治结果进行检查验收,并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届时邀请市政府主要领导以及新闻单位参加检查验收。 (二)根据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和总结出的经验,户外广告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 各项法规规定,完善管理制度,促进和保证我市户外广告事业健康有序的发展。各户外广告设置单位,也要健全和完善对户外广告设施的管理和维护措施,遵法守法,维护我市的发展环境 。 (三)加强对户外广告的统一规划,合理设置,提高档次。把作为城市重要公共资源的广告 位进行包装,纳入经营城市内容。 四、专项整治工作的保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西安市户外广告设置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杨广信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副秘书长屈增民、市市政管委会主任芦猛虎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市市政管委会,办公室主任由李成来担任,办公室成员由市级各成员单位派业务骨干组成。办公室的具体职责是:负责全市户外广告设置专项整治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实施 意见》提出的各项任务;检查指导各区、各有关部门的整顿工作。由于各区机构改革还没有完 成,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办公厅随后另行发文确定。 城6区政府要成立相应的机构,负责本辖区整治任务的督促落实工作。 (二)加强配合,协同作战。各区、各部门要从西安的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的大局出发,切实加强领导,按照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按期完成各自所承担的任务。特别是市级各 有关职能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积极支持,紧密配合,保证各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三)市户外广告管理部门和市、区两级城市管理监察队伍要依据《西安市户外广告设置管 理条例》、《西安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规划和标准》和《西安市自设性户外广告(招牌)的管理规定》,加大对户外广告设置的管理和监察力度,密切配合整治工作。对下达的清理任务和 日常检查出的问题,要从严从速处理。 (四)各户外广告设置单位要高度重视整治工作。一是端正思想,正确认识整治工作的重要 性和必要性;二是积极参与,主动配合做好整治工作,不拖整治工作的后腿;三是规范运作, 模范地遵守城市管理的各项法规。 (五)做好舆论宣传工作。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宣传媒体,广泛向全社会宣传《西安市 户外广告设置管理条例》、《西安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规划和标准》和《西安市自设性户外广告(招牌)的管理规定》,大力宣传报道开展户外广告设置专项整治工作的目的和意义,同时,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跟踪报道,为整治工作营造一个良好的舆论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