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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 云政办发[2005]142号
【颁布时间】 2005-06-03
【实施时间】 2005-06-0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4032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广播电视“村村通”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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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贫困县│ 1││ 1│0.3 │ 1│0.25│ 1│0.3 │
  
  ├─────┼──┼──┼──┼───┼──┼──┼──┼──┤
  
  │ 非贫困县 │ 1││ 1│0.25│ 1│0.25│ 1│0.3 │
  
  └─────┴──┴──┴──┴───┴──┴──┴──┴──┘
  
  除国家补助和省配套资金外,不足部分由地方政府配套。
  
  (二)地方配套资金
  
  1.光缆就近接入方案
  
  鉴于光缆接入的用户今后纳入有线电视网管理,可收取一定的收视维护费弥补建设投资,故实施此方案的建设资金除国家补助部分外,地方政府不再配套。用户的入网费和收视维护费原则上应当低于城镇用户的收费。
  
  2.(4+2)开路发射方案
  
  无线开路发射的主要设备每座站需资金约12500元,州、市只需补助施工安装费用。
  
  3.有线小片网络方案和卫星中频分配方案
  
  有线小片网和卫星中频分配方案,是我省村村通工程建设的主要技术方案,这两种技术方案涉及面广、投入资金数额大,为有利于促进建立村村通的长效机制和入户率的提高,除国家和省承担进村的公共设施部分所需主要设备的经费外,不足部分由州、市、县(市、区)政府适当补助和受益农户适当自筹。
  
  村村通广播电视工程对农村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普及科学文化知识,提高农民素质,推进扶贫工作,提高农村居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具有重要的意义。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从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的高度充分认识实施村村通工程的重要意义和作用,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战略任务,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圆满完成建设任务。
  
  由于我省各地经济发展程度和农村人均收入差异较大,各州、市、县(市、区)广播电视局要根据确定的建设任务和技术模式,制定工程实施方案和经费计划,报当地人民政府。各地应结合本地实际确定州、市、县(市、区)政府的配套资金和农户自筹的经费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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