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法规编号】 4408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第139I章 公众卫生(动物)(寄养所)规例

[接上页]

  (b)所有供动物使用的盛载食物和水的盛器均须─
  
  (i)设置在动物轻易可达之处;
  
  (ii)设于受排泄物或其他物质污染最轻微的位置;
  
  (iii)定期清洁,以时刻保持生;及
  
  (iv)时刻保持状况良好;(c)须为动物供应足够而适合饮用的水,如不能持续供应适合饮用的水,则每天须为它们供应适合饮用的液体最少两次,每次供应的时间不少于1小时;
  
  (d)每天须将所有排泄物及其他废物移离动物住宿的地方不少于一次;
  
  (e)基本围封物、畜舍设施及户外范围须保持生,并须设有足够的和干爽的卧垫;
  
  (f)须制定一个控制和消灭在动物住宿的地方内的昆虫、外寄生虫、鸟类及哺乳类害虫的计划,并须维持该计划,以达署长满意的程度; (1999年第331号法律公告)
  
  (g)除非动物属于相同或相容的属,否则不得安置在同一基本围封物内;
  
  (h)即使动物是属于相同或相容的属─
  
  (i)处于发情期(动情期)的雌性动物不得与雄性动物安置在同一基本围封物内,但为进行繁殖则除外;及
  
  (ii)性情凶猛的动物须个别安置在独立的基本围封物内;(i)除在以下情况外,年幼的动物不得与成年的动物安置在同一基本围封物内─
  
  (i)永久地在繁殖群体中饲养;或
  
  (ii)成年的动物是年幼的动物的母畜或相当于其母畜者;(j)猫和狗不得安置在同一基本围封物内;
  
  (k)猫或狗不得与任何其他种类的动物安置在一起;及
  
  (l)正接受传染病治疗的动物须与其他动物分开。
  
  第139I章 第9条罪行及罚则
  
  (1)任何人违反第4条,即属犯罪,一经定罪,可处罚款$2000。
  
  (2)任何获批给牌照的人违反─
  
  (a)附加于其牌照的任何条件;或
  
  (b)第7或8条,即属犯罪,一经定罪,可处罚款$1000。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