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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湘新出[2009]104号
【颁布时间】 2009-06-30
【实施时间】 2009-06-3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4166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湖南省新闻出版局、省广播电视局关于湖南省广播电视新闻单位申领新闻记者证的通知

[接上页]

  (9) 申领人花名册(附件四)及该电子数据。
  
  五、注意事项
  
  1.所有记者证申请、审核、注销、年检等工作程序须通过加密终端进行数据传输。各单位须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和使用加密终端,建章立制,确保设备及数据传输安全。
  
  2.使用加密终端须在中国记者网下载USB-KEY驱动程序,各单位可在中国记者网上有《USBKEY安装使用手册》,学习有关操作方法。
  
  3.加密终端设有初始密码,各单位要及时更改密码。
  
  4.各新闻单位录入系统信息(初次登陆)、申领人相关信息资料时应认真细致。
  
  除申报单位外,其他环节只有审核权而无录入、修改权。
  
  5.联系方式:
  
  省广电局人事处:0731-84802066
  
  QQ群:85030169
  
  省新闻出版局报刊处:0731-84302634
  
  特此通知。
  
  附件:1.领取中国记者网加密终端申请表(略)
  
  2.领取新闻记者证登记表(略)
  
  3.领取新闻记者证人员情况表(略)
  
  4.申领人花名册(略)
  
  
湖南省新闻出版局
  
  湖南省广播电视局
  
  二OO九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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