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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4.提高连锁经营企业标准化、专业化、信息化水平。 要规范制定连锁经营相关标准,宣传相关政策和标准,积极开展连锁经营从业人员培训,扶持搭建昆明市连锁经营及县乡商品物流信息平台。发挥市连锁经营协会桥梁助手作用。 5.扩大对外开放,促进连锁经营企业在竞争中发展壮大。 鼓励和推动有条件的连锁经营企业“走出去”,建立我市我省自己的跨省(国)连锁经营企业。 6.推动连锁经营向多领域和深层次发展。 要拓宽发展连锁经营的行业范围,除商贸零售及餐饮业外,要鼓励电脑软件、汽车销售及租赁、房地产中介、家政服务、旅游等新兴服务业等经营比较集中的行业积极探索和推行连锁经营。 (四)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连锁经营企业享受昆明市非公有制经济、现代服务业、农村服务业等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连锁经营企业按相应资金管理办法给予优先扶持。 属连锁经营的商贸服务流通企业,申报城乡连锁经营发展或配送中心资金扶持项目,由企业报各县(市)区商务局会同级财政部门初审后,转报市商务局受理并牵头有关部门审核,报市非公办、市财政局汇总后上报市政府审定。对符合中央和省政府相关政策的项目,要积极申请中央和省政府的支持。 属连锁经营的非商贸流通企业,申报城乡连锁经营发展资金扶持项目,应报行业主管部门受理、审核,报市非公办、市财政局汇总后上报市政府审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