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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2、综合信息的报送。把一个时期开展的一些单一的、零碎的工作情况汇集到一起,综合分析,加工提炼,形成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有对策的综合信息,比较全面地反映情况,为领导掌握情况、指导工作、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3、调研信息的报送。围绕企业的中心工作、反腐倡廉的重点任务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开展多形式的调研,拿出质量较高的调研报告,供各级领导参阅。 4、紧急重大信息的报送。本单位发生的紧急重大事件必须在18小时内上报,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现象。对互联网或媒体已经披露的与本单位党风和反腐倡廉工作有关的案(事)件,要及时报送事实过程和处理情况;对于本单位纪检监察查办或参与查办的有影响的案件,要及时形成信息上报。 (三)信息报送文字要求 信息员撰写信息要做到快、实、准、简、全,且喜忧兼报,以200-600字为宜;问题反映、情况专报、调研文章要主题鲜明、内容充实、分析透彻、事例具体、数字准确、文字精炼,掌握在2000字以内。 (四)上报信息的程序 省国资委纪委具体负责企业纪检监察信息的搜集、统计、整理、编辑、上报工作。各省属企业纪检监察机构可通过电子信箱(jiwei@ahgzw.gov.cn)或传真(0551-2687954、2687951、2687949)等形式进行报送,并注明上报信息字样。可每月集中报送一次,也可随时报送。省属企业上报信息由省国资委纪委负责在《党风廉政建设网页》内刊载,省国资委信息中心提供技术支持。省国资委系统纪检监察信息由国资委纪委统一负责整理上报省纪委。紧急重大信息要按照“逐级上报”的原则,经分管领导审查同意后方可报送,报送时注明撰稿人、签发人和报送时间;特别重要和紧急信息可直接报送省纪委。 省国资委直属单位的纪检监察信息工作参照本办法实施,并参加年度评比、单独排序。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开始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