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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江府办[2009]61号
【颁布时间】 2009-06-29
【实施时间】 2009-06-2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4220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江门市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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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工作制度,不断提高食品安全监管能力。
  
  各级法制部门要积极协助同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结合本地情况,根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实际,对有关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及时修改或废止与《食品安全法》不一致的文件,对上级关于食品安全监管立法提出建议。
  
  各部门要大力加强队伍建设,着力在完善队伍管理制度、机制上下工夫,切实提高依法执政能力,促进执法和服务的规范化、制度化,全面提高食品安全监管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不断提高食品安全监管能力。
  
  (五)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为契机,扎实推进食品安全整顿工作。
  
  为切实解决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国务院和省政府已作出部署,用两年左右时间,集中开展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食品安全法》颁布实施的有利时机,结合《食品安全法》的学习贯彻,制定各自的整顿工作实施方案,将整顿工作任务进行分解,将责任落实到各个环节、各个部门、各个阶段,明确工作内容、目标、时限、考核指标和具体责任人,扎实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通过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农产品质量安全、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消费、禽畜屠宰和保健食品的集中整顿工作,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强化食品行业自律,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推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保障措施及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按照“责权一致、落实到位”的原则,将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的具体任务逐级分解,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二)强化协作,形成合力。
  
  各级、各有关部门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紧密配合、联合作战,切实做好机构改革过程中的职能交接工作,严格依法履行职责,齐心协力把我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抓好。
  
  (三)加强督查,总结经验。
  
  市食品安全委员会要对各级、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各市、区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对照工作任务,认真总结经验,并于2009年12月31日前将工作总结报送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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