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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要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三项建设”有机结合,共同推进。集中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督促检查工作,是“安全生产年”总体工作部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搞好“安全生产年”活动的一项重要举措,又是深入开展“三项行动”、切实加强“三项建设”的有效途径和载体。在具体工作中,要善于融会贯通、紧密结合,相互促进、共同推进。 目前我国经济正处在企稳回升的关键时期,中央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所采取的正确方针和“一揽子计划”正在发挥作用,全国房地产升温,又一个建筑高峰来临,也将带动钢铁、石料等相关行业回暖,这样一个关键时期,也可能是各类事故反弹的敏感时期,必须更加认真负责、扎实有效地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尤其要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努力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保发展”的工作大局提供强有力的安全生产环境。 (四)进一步加强“三同时”工作。要严格执行“三同时”规定,按照规定应履行“三同时”手续而未履行的企业,坚决不予发放安全生产许可证。要加强对基层单位的指导力度,强化对“三同时”工作的监督检查。 (五)进一步做好高温、汛期安全生产工作。首先,要做好汛期的各种预案,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工作。其次,要加快进行煤矿、水库、尾矿库、河道、堤坝等重点部位安全隐患的整改治理,做好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准备。第三,要落实各类矿山、建筑施工、道路交通防透水、淹井、坍塌、滑坡等安全措施,做好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行业(领域)雨季汛期安全防范工作。 三、贯彻落实督查组反馈要求 (一)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立即制定整改方案,加强跟踪督查,严格落实责任,确保整改到位。 (二)各地、各部门要把督查调研组提出的工作意见,贯穿于实际工作当中,举一反三,全力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三项建设”,切实采取措施,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三)请各地、各部门将整改落实情况于8月10日前报省安委会办公室。 联 系 人:赵忠斌 联系电话:0431-85096381;0431-8509330(带传真) 电子信箱:zhaozb@jl.gov.cn 二〇〇九年七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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