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市(州)安全监管局,长白山管委会安全监管局: 根据《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0号)第四十九条 “危险性较小的地热、温泉、矿泉水、卤水、砖瓦用粘土等资源开采活动的安全生产许可,由省级安全生产许可颁发管理机关决定” 的规定,经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研究决定,对地热、温泉、矿泉水、卤水、砖瓦用粘土资源开采活动不实行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不予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自2009年8月4日起实行,国家另有新规定,从其规定。请各市(州)安全监局和长白山管委会安全监管局将本通知转发到辖区内的县(市、区)安全监管局和相关企业。 二〇〇九年七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