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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处室局、直属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进一步做好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现将《省国资委机关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二〇〇九年七月一日 省国资委机关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制度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按照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全面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委机关退休人员服务管理的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紧紧围绕“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为”的工作目标,开拓创新,切实提高服务管理水平,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实践中,不断开创委机关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的新局面。 二、组织领导 委机关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在委党委领导下,由人事教育处承担日常工作,办公室、直属机关党委等相关处室配合共同抓好落实。 (一)人事教育处 负责委机关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各项工作,并定期向委领导汇报工作开展落实情况,及时报告重大问题。负责对老干部活动室的管理。 (二)办公室 负责委机关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所需经费的落实。 (三)直属机关党委 负责指导委机关退休人员党支部建设,协助人事教育处做好退休同志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稳定工作。 委机关各处室局要把关爱退休同志工作列入工作范围,心系退休同志,满腔热情地为退休同志们服务,接待他们时要热心,处理涉及他们的事情要细心,帮助他们要有诚心,对有困难的退休同志更要献爱心,积极为他们做好事。 三、政治学习和文化活动 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引导退休人员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 (一)阅文及情况通报 1、认真组织阅读、传达上级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阅文时间为每周一、三、五下午上班时间,阅文地点在委机关老干部活动室,所阅文件由办公室按有关规定提供、人事教育处负责传递。 2、组织退休人员参加委内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 3、每年定期通报1-2次全省国资工作情况。 (二)报刊订阅 老干部活动室每年订阅一定数量的报纸、刊物,供退休人员阅览。同时,每年适量为退休同志个人订阅部分报纸、刊物,供学习之用。 (三)座谈会 每年春节期间组织召开一次委机关退休人员座谈会,委领导和相关处室人员参加。由委主要负责人通报一年来委机关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听取退休同志对机关和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四)参观考察 原则上每年组织退休人员外出参观考察一次。 (五)文化活动 开展形式多样、文明健康的文化活动。适时组织书法、美术、棋牌、钓鱼比赛等活动。根据自愿原则,组织退休人员参加一些有益的体育活动和户外活动。 四、生活和医疗保障 按照国家的政策规定,保障退休人员生活、医疗待遇的落实。对有特殊困难的退休人员,给予适当照顾,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医疗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一)退休费 按照国家政策规定,按时足额发放退休费。 (二)医疗费 1、门诊、住院缴费原则上先由个人垫支。 2、经批准或临时去外地就医及危重病需要大额现金,个人筹集垫支困难的,由本人或委托其家人提出申请并填写借款单,按机关财务管理制度逐级审批借款,所借款项原则上年终归还。 3、医疗费报销部分按国家医改政策和省直机关有关医药费管理规定,每年年终统一送机关财务核报。 (三)医疗保健 每年组织退休人员进行一次身体检查,原则上与机关在职人员同时进行。 (四)生病住院 1、退休人员生病住院,需要单位出面帮助解决有关医疗事宜的,由人事教育处会同办公室负责协助办理。 2、病人外地就医,陪同亲属的交通费、食宿费用自理。 3、退休人员生病住院期间,人事教育处组织做好探视工作,探视病人标准按委有关规定执行。 (五)走访慰问 逢传统节日,或退休人员家庭遇到重大变故等情况,人事教育处组织对退休人员进行慰问。人事教育处与退休同志要经常保持联系,征求他们的意见,及时了解他们的思想情况和身体状况。 五、党支部建设 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不断增强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认真落实退休干部党员组织生活的各项制度,加强对退休干部党员的教育管理,保障退休干部党员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增强退休人员党支部和党员队伍的活力。 六、其他 直属单位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执行。 未尽事宜由人事教育处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