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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 筑府办发[2009]131号
【颁布时间】 2009-07-27
【实施时间】 2009-07-2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4333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抓好2009年烟叶收购工作的通知

各产烟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烤烟工作会议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抓好2009年烟叶收购工作的通知》精神,确保烟叶收购有关政策落实到位,推动现代烟草农业建设,全面完成2009年烟叶收购目标任务,结合贵阳实际,现将2009年烟叶收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收购计划,坚持按合同组织收购
  
  烤烟计划是国家指令性的计划,必须严格执行,维护计划的严肃性。各产烟县、市要严格按照市政府下达的烟叶收购计划36.5万担(其中出口备货5万担)组织收购,自觉维护计划和产购合同的严肃性。各地要始终坚持“计划种植,合同收购”,强化计划观念,落实责任制,把烟叶收购作为“防过热、保任务”的重要环节来抓,合同内烟叶应收尽收,严禁无合同、超合同、跨辖区收购。以县(市)为单位认真做好灾情核实和临田估产工作,县际间确因丰歉原因需要进行计划调整的,必须及时报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审查,报请省烟草专卖局(公司)批准后方可执行收购。按计划、按合同收购是今年烟草行业烟叶加强内部监督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各地要加强监督,发现无合同、超合同收购烟叶的要及时纠正,严肃处理。
  
  二、落实烟叶生产收购政策,切实维护烟农合法利益
  
  各地要严格执行国家烟叶价格、扶持补贴、税收等政策,切实维护国家和烟农利益。要认真落实烟叶生产扶持政策,规范补贴行为,省政府规定的每担30元肥料扶持补贴要在收购期间以现金方式直接兑现给烟农,各产烟县、市一律不得以其他任何形式出台补贴政策套购烟叶。烟叶收购款、肥料扶持补贴要以电子结算支付烟农,无合同、超合同烟叶一律不得补贴。要认真执行烟叶税收政策,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烟叶税暂行条例》及《关于印发关于烟叶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的通知》要求,及时征收烟叶税。不准跨区收购烟叶,更不准降低等级标准抢购毗邻地区烟叶,对扰乱烟叶收购秩序的,要严肃查处。各烟叶收购站(点)要定期如实张榜公布烟农合同执行情况,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三、认真抓好烤烟中后期田间管理,充分做好收购准备工作
  
  各地要认真按照省烟草专卖局(公司)提出的“单产年”、“质量年”的工作要求,切实做到生产、收购两不误。各县、市要组织好两支队伍开展烤烟生产、收购工作:一支队伍以烟草职工为主,集中精力抓好烟叶收购和调运工作;另一支队伍以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干部为主,切实抓好中后期田间管理,烟叶采烤和初分预检工作,特别是打顶抹芽、病虫害防治、成熟采收、科学烘烤等关键环节工作一定要抓紧抓实。一是各地要做好抗旱准备,充分发挥烟水工程的作用,积极组织烟农利用有利时机,搞好蓄水、保水,开展防灾抗灾减灾,将灾害可能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二是要认真抓好带样入户预检工作,各地要将预检工作作为提高烟叶等级质量和烟叶交售等级合格率的基石,加强管理,做到责任明确,目标细化,奖惩分明,确保烟叶预检质量。各级要正面引导,多做耐心细致的宣传工作,使初分预检制真正得到广大烟农的理解和支持。三是强化技术指导,大力推广上部4-8片烟叶一次性砍烤。各地要制订上部4-8片烟叶一次性砍烤工作目标,确保全市砍烤面积达50%以上,涉及烟农100%。
  
  四、精心组织,合理安排,切实提高服务质量
  
  各级人民政府和烟草部门要制定好收购环节的工作方案和紧急问题处理预案,出台具体的工作措施。
  
  一是各烟草基层站(点)要将收购价格、政策及扶持办法、服务承诺、工作流程、收购纪律、分级扎把技术要求等内容上墙公示,做到家喻户晓。二是要认真搞好电子结算。开秤收购后,各烟叶中心站要及时汇总上报相关数据,确保烟款及时到位。三是要搞好服务工作,改善收购环境,方便烟农交售。同时,要做好搞好茶水供应等服务工作。
  
  五、严格收购标准,坚持原收原调
  
  各产烟县、市要强化质量观念,高度重视烟叶收购等级质量,把严格执行国家烤烟标准摆当前烟叶收购工作的首要位置来抓好抓实。要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坚持标准,坚持原收原调,严格收购流程。
  
  一是要坚持对样收购。认真对照全市烟叶收购统一眼光会的收购标准,切实抓好收购仿制样品工作,做到各收购站(点)有一套仿制样品收购毛样。同时,在坚持收购标准的同时,合理掌握上、中、下部位烟叶和上等烟比例,合理设立上等烟比例预警线;坚决杜绝“人情烟”、“关系烟”。认真执行编码收购,提高烟叶收购等级合格率。对弄虚作假的要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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