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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二)注重运用学习调研和分析检查的成果。充分吸收学习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征求到的群众意见,充分采纳党员干部的谏言良策,充分借鉴调研成果,充分运用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使制度建设真正实现党委政府要求、党员干部职工意见、基层群众意愿的紧密结合,增强科学性、针对性和创造性。 (三)充分听取意见,反复进行论证。涉及废除、修改、新建的综合性制度,要组织力量做好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的研究论证,及时主动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特别是听取相关专家、利益相关群体以及工作对象、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根据需要还可举行听证会。本单位的内部规范性制度制定,应征求干部职工的意见,力求体现部门特色、工作实际和岗位特点。并严格遵循相应的审批程序。 五、有关要求 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对学习实践活动的领导,党组(支部)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强化责任意识,保证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抓学习实践活动。要克服活动后期容易出现的松懈情绪、厌倦心理,进一步增强开展好学习实践活动的责任感,确保活动善始善终。要将理论学习贯穿始终,继续深入学习胡锦涛总书记、习近平同志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学习实践活动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薄熙来书记在市委三届五次全委会上作的《唱响主旋律,凝聚精气神,以社会主义文化促进重庆大发展》的工作报告、《中国共产党重庆市第三届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关于中共重庆市委关于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决定的决议》和《关于坚持安全发展加强安全工作的决议》,进一步统一思想,形成共识。要积极开展文化建设,实现和谐监管,廉洁监管。要采取适当方式开展学习调研、分析检查阶段工作“回头看”,搞好查漏补缺。要注意发现和树立在学习实践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加强宣传,营造学榜样、赶先进、促后进的良好氛围。要认真贯彻落实渝学组办[2009]13号文件的要求,妥善收集学习实践活动开展以来的文字材料、音像资料,做好整理归档工作。要统筹抓好学习实践活动和其他各项工作,把学习实践活动与应对国际金融危机、落实国务院3号文件、推进“健康重庆”、“平安重庆”建设、贯彻市委三届五次全委会精神,深入开展“唱红歌、读经典、讲故事、传箴言”活动等各项工作紧密结合,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整改落实阶段结束前,各单位要及早谋划群众满意度测评和活动总结工作。 集中性的活动告一段落,是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一个新的起点。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学习实践活动的有效经验,研究建立长效机制,把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纳入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和干部培训、党员教育、组织生活等具体工作中,落实到日常业务工作中,确保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经常化、制度化,使科学发展观真正成为全局工作的指导思想、领导干部的从政准则、党员干部的思维方式、人民群众的行为规范。 附件: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第二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整改落实工作安排表 单位: 主要负责人: 整改事项 目标任务 重点措施 完成时限 牵头领导 责任部门 (单位) 责任人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