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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武汉市物价局
【发文字号】 武价函[2009]29号
【颁布时间】 2009-07-23
【实施时间】 2009-09-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4388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武汉市物价局关于武汉信息工程职业学校收费标准的复函

武汉市教育局:
  
  
你局《关于申请核准武汉信息工程职业学校收费标准的函》(武教函[2008]169号)收悉。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发改价格[2005]309号)规定,经审核,现函复如下:
  
  一、核定武汉信息工程职业学校收费标准为:
  
  (一)学费2400元/生、学年;
  
  (二)住宿费:4人间学生公寓1200元/生、学年,6人间集体宿舍500元/生、学年;
  
  (三)书本费据实收取。
  
  二、以上收费标准为试行标准,从2009年秋季开学开始试行,试行期至2011年8月31日止。试行期满前三个月,申请核定正式收费标准。
  
  三、请学校在实施收费前到市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并在校内醒目位置长期公示收费项目、标准和监督举报电话。
  
  
二○○九年七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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