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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新中国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依据《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经市政府批准,决定对部分化学品(名单附后)进一步加强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销售危险化学品,必须取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许可证。 二、单位购买名单中的化学品的,须由经办人员持加盖单位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经办人员有效身份证明到有关单位购买;个人购买的,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购买时,购买人应如实说明所购化学品的用途以及联系方式等情况。 三、销售名单中的化学品的单位,须登陆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北京市公安局指定的系统(210.75.218. 101/ajjweb),登记购买人的名称或姓名、经办人员姓名以及所购化学品名称、数量、用途等信息,并将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明复印件等材料留存备查。购买人不提供相关信息和材料的,不得向其销售名单中的化学品。 四、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公安等部门依法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009年10月9日起自行废止。 特此通告。 附件:部分化学品名单 二○○九年七月二十三日 附件:部分化学品名单 121种制毒制爆化学品目录 一、制爆化学品(55种) 1 高氯酸、高氯酸盐氯酸盐(7种) 高氯酸(按质量含酸高于50%,但不超过72%) 高氯酸钾 高氯酸锂 高氯酸铵 高氯酸钠 氯酸钾 氯酸钠 2 硝酸及硝酸盐类 (12种) 硝酸(发红烟的除外,含硝酸高于70%)硝酸钾硝酸钠硝酸钡硝酸镍硝酸镁硝酸钙硝酸锶硝酸锌硝酸银硝酸铯硝酸铅 3 硝基类化合物 (11种) 硝化纤维素(干的,或湿的,按质量含水或含乙醇低于25%) 硝化纤维素(未改性的,或增塑的,按质量含有不低于18%的增塑剂) 硝化纤维素(湿的,按质量含高于25%的乙醇) 含水硝化纤维素(按质量含水不低于25%) 含乙醇硝化纤维素(按质量含乙醇不低于25%,按干重含氮不超过12.6%) 硝化纤维素(按干重含氮不超过12.6%,混合物含或不含增塑剂、含或不含颜料) 二硝基苯酚(干的,或湿的,按质量含水低于15%) 二硝基苯酚的碱金属盐(干的,或湿的,按质量含水低于15%) 二硝基间苯二酚(干的,或湿的,按质量含水低于15%) 二硝基间苯二酚钠(干的,或湿的,按质量含水不低于15%) 硝基甲烷硝基乙烷硝基萘硝基苯硝基苯胺硝基苯酚(邻、间、对) 4 燃料还原剂类 (17种) 六亚甲基四胺(乌洛托品)无水甲胺乙二胺硫白磷或黄磷 铝粉(无涂层)锂钠钾干锆粉锑粉镁粉或镁合金粉 锌灰或锌粉尘硅铁合金粉(无涂层)硼氢化钠硼氢化锂硼氢化钾 5 金属氧化物(4种) 氧化钡氧化钾四氧化三铅过氧化钡 6 其他(4种) 过氧化氢水溶液乙烯苦氨酸钠(干的,或湿的,按质量含水不低于20%)高锰酸钠 二、制毒化学品(66种) 1 氰化物类(13种) 氰化钡氰化铜氰化银氰化钴氰化锌氰化铅氰化镍 氰化镍钾氰化亚铜氰化汞钾氯化氰乙腈烯丙基腈 2 砷化物类(12种) 砷砷化汞砷酸钡砷酸钠砷酸钾砷酸铵亚砷酸钙 亚砷酸钡亚砷酸铜偏砷酸偏砷酸钠三氟化砷 3 磷化物类(7种) 磷化钙磷化铝磷酸锂五硫化二磷 五氟化磷三氟化磷五氯化磷 4 硒化物类(9种) 二氧化硒硒酸钡硒酸铜硒化锌硒化铁 亚硒酸钙亚硒酸铜亚硒酸铝亚硒酸银 5 铊化物类(8种) 铊 氢氧化铊 硝酸铊 氯化亚铊 溴化亚铊 碘化亚铊 三碘化铊 甲酸亚铊 6 其它类(17种) 氟化钾氟苯氯化钡氯化氢二氯化硫氯化亚砜六氯环戊二烯 二溴乙烷苯酚二氨基苯二甲基苯胺盐酸三氧化硫苄胺丙醛 硫氰酸钙钒酸钠硝酸亚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