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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文字号】 浙工商标[2009]37号
【颁布时间】 2009-07-23
【实施时间】 2009-07-2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4400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召开2009浙江省农产品品牌建设论坛暨证明商标管理运用推进会议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经研究,省局与省商标协会定于8月3-4日在杭州召开2009浙江省农产品品牌建设论坛暨证明商标管理运用推进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一)2009浙江省农产品品牌建设论坛:围绕如何认识、打造、培育农产品品牌,邀请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副院长、博士生导师张利痒教授作主题报告。
  
  (二)证明商标管理运用推进会议:总结全省证明商标工作情况,组织典型交流发言(另行通知),研究部署下阶段工作。
  
  二、会议时间及参加人员
  
  (一)2009浙江省农产品品牌建设论坛:于8月3日下午1:30-4:30召开;参加人员为全省有品牌建设基础的农民专业合作社300家、农业龙头企业100家(具体名额分配附后),各地证明商标管理机构负责人,各市工商局分管局长、商广处长,县(市、区)工商局商广科长。
  
  (二)证明商标管理运用推进会议:于8月4日上午召开,会期半天;参加人员为各地证明商标管理机构负责人、市工商局分管局长、商广处长、证明商标管理机构所在县(市、区)商广科长。
  
  三、会议地点
  
  杭州市之江饭店,地址:杭州市莫干山路188-200号,饭店总机:0571-88066888。
  
  四、其他事项
  
  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由各市局根据分配名额(见附件)落实,要求主要负责人参加;证明商标管理机构由所在地工商部门负责通知参会。会议安排参加证明商标管理运用推进会议人员的食宿,其他参加论坛人员需要在之江饭店代为安排住宿的请提前与商标处联系。
  
  请各地接此通知后认真组织落实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证明商标管理机构负责人参加,参会人员请于8月3日下午1点之前到之江饭店主楼五楼大会场报到。同时,请各地以市为单位分别汇总参加论坛和推进会议的人员名单表(附后),并于7月28日前通过省局政务网邮件系统上报省局商标处。省局联系人:徐刚勤,电话0571-88383388转7066;张维,电话:0571-88383388转7041。
  
  附件:1.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参会名额分配表(略)
  
  2.参会人员名单表(略)
  
  3.之江饭店交通图(略)
  
  
二○○九年七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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