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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秀山府办发[2009]68号
【颁布时间】 2009-07-08
【实施时间】 2009-07-0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4404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秀山自治县2009年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秀山自治县2009年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七月八日
  

  
秀山自治县2009年食品药品安全专项
  
  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纪委四次全会、全市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治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加强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按照《秀山县2009年纠风工作分工责任制》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2009年,我县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治理工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执政为民、服务发展”和“科学监管”的理念,按照党中央确定的反腐倡廉建设的工作目标和要求,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药品安全质量问题为重点,切实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加大执法力度,坚决打击制假售假行为,严肃查处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确保公众饮食用药安全,为加快推进“武陵之心、边城示范”和“六大秀山”建设创造良好的食品药品环境。
  
  二、工作目标及任务
  
  2009年,我县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总体目标和任务是: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药品质量问题为重点,深化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制度,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确保公众饮食用药安全。
  
  三、明确职责,协同配合,重点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药品安全质量问题。
  
  (一)食品安全质量问题
  
  一是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的组织协调和综合监督。按照“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要求,继续推进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建设。在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划转尚未到位之前,食品安全的组织协调、综合监管仍由县食药监局负责,职能调整后,移交县卫生局负责。食品监管的相关部门要继续坚持分段管理的原则,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按职能分工切实加强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以上工作由县食药监局牵头,会同县监察局、县卫生局、县农业局、县商贸旅游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县公安局、县畜牧局、县供销联社负责落实。
  
  二是加强食品安全的宣传教育工作。扎实推进食品安全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活动。要大力宣传和认真贯彻《食品安全法》,加快农村食品安全监督网络建设,加强食品安全综合治理,强化食品安全的考核评价,提高食品安全保障能力。以上工作由县食药监局牵头,会同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县卫生局、县教委、县商贸旅游局负责落实。
  
  三是加强对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督管理。要进一步加快农产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扎实推进农业标准示范区建设,全面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以上工作由县农业局牵头,会同县卫生局、县商贸旅游局、县质监局、县食药监局、县畜牧局负责落实。
  
  四是强化对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督管理。要全面推进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切实加强对获证企业监管和审查,开展创建优秀食品生产监管示范区县活动,巩固和深化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成果。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食品从原料进厂、生产加工、出厂销售到售后服务的全过程监管链,建立食品质量安全溯源体系和责任追究体系,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制售伪劣食品的行为。以上工作由县质监局牵头,会同县卫生局、县工商局、县食药监局负责落实。
  
  五是切实加强对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督管理。要进一步完善索证索票和进货台账“两项制度”,加大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力度,着力解决重点区域和重点品种的突出问题,切实提高食品安全执法水平。以上工作由县工商局牵头,会同县卫生局、县质监局、县食药监局负责落实。
  
  六是进一步加强对餐饮消费环节的食品卫生监管。加强餐饮和监督服务许可工作。严把准入关,开展餐饮业专项整治,继续实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加强食品安全质量检测,查处不合格食品,实施食品监督公示制度,加强餐饮和集体用餐单位配送管理和监督工作。加强重大活动卫生安全保障工作。以上工作由县卫生局牵头,会同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县食药监局负责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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