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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内政办字[2009]173号
【颁布时间】 2009-07-22
【实施时间】 2009-07-2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4409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推动农村牧区邮政物流发展意见的通知

[接上页]

  四、发展农村牧区邮政物流的有关要求
  
  自治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工作分工,加强沟通协商,密切配合协作,尽快制定和完善各项配套政策,明确实施范围和进度,加强指导和监督,推进我区农村牧区邮政物流加快发展。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农村牧区邮政物流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出台政策措施,简化审批手续,积极扶持农村牧区邮政物流发展,确保取得实效。
  
  邮政企业要抓住机遇,深化改革,抓紧制定农村牧区邮政物流发展规划和具体工作方案,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和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对邮政物流的发展要求,加快速递物流资源的整合,理顺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全面提高竞争能力。要进一步夯实普遍服务基础,拓宽服务领域,创新服务方式,做大市场规模,提升服务水平,充分发挥在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尽快成为适应当地经济发展、满足群众多元化需要的农村牧区流通重要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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