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通告2009年第52号
【颁布时间】 2009-07-22
【实施时间】 2009-07-3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4413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关于大兴区永华路和清源西路部分路段施工期间采取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经有关部门批准,大兴区永华路和清源西路将进行桥梁吊装施工。为保证施工期间的道路交通安全与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决定自2009年7月30日起至2009年9月2日止,对大兴区永华路和清源西路部分路段采取如下交通管理措施:
  
  一、2009年7月30日起至2009年8月13日止,每天0时至5时,大兴区永华路(兴业大街至佟前路)禁止装载高度从地面起超过2.5米的机动车通行。机动车可绕行清源西路、西永路、佟前路、兴业大街。
  
  二、2009年8月19日起至2009年9月2日止,每天0时至5时,大兴区清源西路(兴业大街至西永路)禁止装载高度从地面起超过2.5米的机动车通行。机动车可绕行兴业大街、永华路、佟前路、西永路。
  
  特此通告。
  
  
二〇〇九年七月二十二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