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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2)工作安排:2010年上半年,全市公共机构基本完成节水器具改造任务。2010年下半年,各级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组织检查验收。 (3)组织单位:市节水办、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 (4)实施单位:各级公共机构。 (三)抓好建筑节能 1.主要内容:要以贯彻实施《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和《民用建筑节能条例》为契机,大力推进公共机构建筑节能。严格执行建筑节能有关规定,加大对公共机构建设项目的节能评估和审查力度。严格控制公共机构建设项目的建设规模和标准,做好新建或大修建筑的节能把关工作,稳步推进既有建筑的节能改造。 2.组织单位:市建设局、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 3.实施单位:各级公共机构。 (四)抓好节能采购 1.主要内容:充分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导向作用,严格执行政府节能采购产品清单,对国家质检、环保部门推荐和社会公认的节能产品,在政府采购时应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从源头上把好节能产品入口关。 2.组织单位:市财政局、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和政府采购部门。 3.实施单位:各级公共机构。 (五)抓好公务车辆节能 1.主要内容:公共机构应当严格按照编制配备公务用车。优先选用低能耗、低污染、清洁能源的车辆,严格执行车辆报废制度,科学核定单车油耗定额,坚持一车一卡定点加油,推行单车能耗核算制度。鼓励干部职工利用公共交通工具和非机动交通工具出行。 2.组织单位:市车编办、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 3.实施单位:各级公共机构。 (六)开展重点用能单位的能源审计 1.主要内容:在进一步规范公共机构能耗统计报告工作的基础上,将能源消耗大或者能源消费特点突出的单位列入重点用能单位,逐步对不同类型的重点用能单位开展能源审计和能效公示。 2.工作安排:2009年下半年,配合省级有关部门完成昆明市能源审计单位的确定及能源审计相关工作,并对有条件的单位实行能效公示工作。 3.组织单位:市经委、市审计局、市政府机构节能办。 4.实施单位:确定的能源审计单位。 (七)抓好办公用品日常管理 1.主要内容:规范办公用品的采购、配备、领用制度。选择能耗低、环保、质优、价廉的办公设备,不采购高耗能办公用品。尽量在电子媒介上修改文稿,提倡双面用纸,减少文件印刷数量和次数,注重信封、复印纸再利用。提倡使用钢笔书写,减少圆珠笔或一次性签字笔的使用量。大力提倡修废利旧,延长办公用品使用寿命。不提倡会议上使用一次性纸杯。 2.组织单位: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 3.实施单位:各级公共机构。 三、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强化管理 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开展大量的组织协调工作,各部门和单位的一把手是节能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市政府办公厅、市发改委、市经委、市财政局、市建设局、市农业局、市交通局、市商务局、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等市政府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能,在抓好机关自身节能工作的同时,应加强对全市节能工作的指导和服务,创新节能管理模式,加强节能监督,共同完成全市公共机构节能的各项工作任务,为“十二五”节能降耗工作奠定良好基础。 (二)做好重点能耗单位能耗公示 在规范能耗统计报表工作的基础上,将重点单位用水用电和公务车辆用油等耗费指标,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使公示起到应有的监督作用。 (三)加强节能工作检查 市政府机构节能办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全市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工作的经常性检查。加强管理监督,挖掘节约潜力,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要切实履行好职责,加强对节能工作的调研和检查力度,充分调动各单位节能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四)推行能耗定额管理 市政府机构节能办要会同有关部门按照管理职责,根据不同单位的能耗综合水平和特点,在充分调查研究和科学论证的基础上,组织制定能源消耗定额。同时会同财政部门根据能源消耗定额,制定能耗支出标准,加强政府机构公用经费的定额管理。 (五)广泛宣传 各级公共机构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简报等媒介广泛宣传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意义,宣传国家资源节约法规和方针政策,普及节能科学知识,表彰先进典型,曝光资源浪费行为,形成“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良好风尚。各级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要定期不定期编辑节能工作简报,加强信息沟通和经验交流。学习交流节能先进经验和好的做法。不定期开展节能宣传和节能技术管理培训。 节能工作任重道远,公共机构要率先垂范,带头节能,充分发挥公共机构在全社会节能工作中的示范作用,为推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昆明市公共机构2009年节能试点示范单位名单 附件 昆明市公共机构2009年节能试点示范单位名单 一、市级公共机构(共14个) 市政府办公厅 市发改委 市经委 市教育局 市科技局 市财政局 市建设局 市交通局 市文化局 市卫生局 市体育局 昆明高新区管委会 昆明学院 市第一人民医院 二、县(市)区(共6个) 五华区人民政府 盘龙区人民政府 官渡区人民政府 西山区人民政府 安宁市人民政府 石林县人民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