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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生局: 你局《关于宝坻区人民医院新建病房床位费收费标准的函》(津卫财函[2009]339号)收悉。经研究,现将宝坻区人民医院新建病房床位费等收费标准函复如下: 一、新建病房床位费收费标准 普通双人间112间224张床,床位收费标准60元/床·日(含医疗废物处置费)。按照患者自愿的原则可收取陪床费,收费标准为10元/床·日。 二、层流净化手术室收费 层流净化手术室收费标准按相应等级手术费标准(不含手术材料费)的10%收取。 三、上述收费标准自2009年9月5日起执行。 天 津 市 物 价 局
二OO九年八月三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