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接上页] (三)认真处理食品安全申诉,及时处置突发事件。全省各级工商部门要充分发挥12315行政执法体系和“一会两站”的作用,及时受理和处理整治期间消费者有关食品安全的咨询申诉和举报,对相关信息进行综合分析,有针对性地加强监管和安全消费引导,有效地预防突发事件发生。要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抓好组织领导、工作措施、设施设备、人员和经费保障的落实,认真做好节日期间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一旦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故,各级工商部门主要领导要靠前指挥,确保及时有效妥善处置。 (四)落实政务值守,做好信息上报工作。 专项整治期间,全省各级工商部门要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畅通通讯联络,实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对涉及食品安全的有关重大事项和突发问题,要在向当地政府及时汇报和妥善处置的同时,及时报告上一级工商部门。 请各市州工商局分别于2009年9月25日前和10月25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报送省工商局消保处(电子邮箱:xbc@egs.gov.cn)。 二○○九年八月三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