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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北京市司法局
【发文字号】 京司发[2009]281号
【颁布时间】 2009-08-27
【实施时间】 2009-08-2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4545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北京市司法局关于批准北京市方桥律师事务所变更章程的决定

北京市方桥律师事务所:

  
  你所《关于北京市方桥律师事务所变更章程的申请》收悉,经研究决定,批准你所章程变更为2009年1月4日修改通过的《北京市方桥律师事务所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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