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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 《山西省新闻出版局(山西省版权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现予以印发。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九年八月二十七日 山西省新闻出版局(山西省版权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山西省委、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晋发[2009]13号),设立山西省新闻出版局(山西省版权局,以下简称省新闻出版局),正厅级建制,为省人民政府直属机构。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国务院及省人民政府已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划出转移的职责。 1.将动漫、网络游戏管理(不含网络游戏的网上出版前置审批)及相关产业规划、产业基地、项目建设、会展交易和市场监管的职责划给省文化厅。 2.将出版物质量检测鉴定和网络出版内容信息检测鉴定工作交给直属事业单位。 (三)增加的职责。 1.将省文化厅管理音像制品批发、零售、出租、放映的职责划入山西省新闻出版局。 2.将省文化厅音像制品进口管理的职责划入省新闻出版局。 3.将省广播电影电视局广播电视机构记者证的监制管理职责划入省新闻出版局。 4.增加对从事出版活动的民办机构进行监管的职责。 (四)加强的职责。 加强指导著作权保护工作的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组织实施新闻出版和著作权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全省新闻出版、著作权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二)制定全省新闻出版事业、产业发展规划、调控目标和产业政策并指导实施,制定全省出版、印刷、复制、发行和出版物进出口单位总量、结构、布局的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新闻出版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 (三)监管全省出版活动,组织查处严重违规出版物和重大违法违规出版活动,对从事出版活动的民办机构、中介机构和社团组织的出版、印刷、发行工作进行指导、监管。 (四)负责对全省新闻出版单位行业监管,实施准入和退出管理。 (五)负责全省出版物内容监管,组织出版物鉴定工作,负责对党和国家重要文件文献、重点出版物和教科书的出版、印制和发行工作的组织、指导,制定全省古籍整理出版规划并承担组织协调工作。 (六)负责对全省互联网出版活动和开办手机书刊、手机文学业务进行审核或审批及监管。 (七)全省出版物市场“扫黄打非”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查处非法出版物和非法出版活动的大案要案。 (八)出全省出版物市场的调控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对出版物市场经营活动进行监管。 (九)负责全省新闻单位记者证的监制管理,负责省内报刊社、通讯社分支机构和记者站的监管,组织查处重大新闻违法活动。 (十)负责全省印刷业的监管。 (十一)负责全省著作权管理工作,组织查处有重大影响的著作权侵权案件和涉外侵权案件,负责处理涉外著作权关系和有关著作权国际条约应对事务。 (十二)组织开展全省新闻出版和著作权对外交流与合作的有关工作,负责出版物的进口管理工作,协调、推动出版物的进出口。 (十三)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省新闻出版和著作权管理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新闻出版从业人员职业资格管理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十四)承办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省新闻出版局设10个内设机构和离退休人员工作处。 (一)办公室(财务处、出版产业发展处) 督促协调局机关重大事项的贯彻落实;综合协调局机关政务工作,承担文秘、档案、机要、保密、保卫、信访、行政监督、外事和行政管理工作;负责局预、决算的编报和各项经费的安排与管理;负责局机关财务、直属单位行政事业经费、专项资金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局和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负责全省新闻出版业统计工作;承办新闻出版系统访问交流项目和组团审批工作。贯彻国家新闻出版业发展改革的方针政策:承办报刊业、出版和发行单位改革方案的审批工作;新闻出版业和印刷业的发展规划、调控目标、措施及有关政策。 (二)人事教育处(机关党委) 负责局机关的人事管理和直属单位处级干部的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及相关人事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全省新闻出版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规划:负责组织指导全省新闻出版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会同有关主管部门指导从业人员职业资格管理和职业技能鉴定及职称评审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