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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萍乡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萍府办字[2009]145号
【颁布时间】 2009-08-27
【实施时间】 2009-08-2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4564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萍乡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萍乡市少数民族地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鉴于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萍乡市少数民族地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长:
  
  王朝新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
  
  李仕峰市政府副秘书长
  
  黄新国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成员:
  
  刘新民市发改委副主任
  
  谭水平市水务局副局长
  
  刘若云市经贸委纪委书记
  
  邱瑞根市教育局副局长
  
  黄榕婷市科技局纪检组长
  
  曾国祥市财政局副局长
  
  黄勇市建设局纪委书记
  
  李小勇市交通局副局长
  
  何仲国市农业局副局长
  
  吴海兵市林业局副局长
  
  彭宇明市老龄办副主任
  
  李镇装市文化局纪检组长
  
  蒋祥林市公安局副局长
  
  吴建国市城管执法局副局长
  
  李先平市规划局纪检组长
  
  陈美兰市扶贫办副主任
  
  彭秋萍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郝民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
  
  李文进市广电局副局长
  
  肖建萍市房管局副局长
  
  周宜芳市工商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民族宗教事务局,郝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00九年八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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