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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桂经投资函[2009]954号
【颁布时间】 2009-07-16
【实施时间】 2009-07-1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4569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经济委员会关于同意中国电信移动网络建设(2009年一期)广西公司无限网络项目备案的函

中国电信广西分公司:
  
  
报来《关于中国电信移动网络建设(2009年一期)广西公司无限网络项目备案的请示》(中电信桂〔2009〕224号)及可研报告收悉。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目录和核准备案办法》(桂政发〔2005〕34号)的精神,现函复如下:
  
  一、同意中国电信移动网络建设(2009年一期)广西公司无限网络项目备案。项目实施将有利于提高中国电信广西分公司网络覆盖率和我区信息化整体水平,加快网络升级,提高公司的服务水平和质量。
  
  二、项目的主要内容:在全区14个市新建CDMA网络室外站点3282个和880个室内分布系统站点;改造室内直放站信号源127个;对原有21套BSC进行扩容;新增3套BSC及载扇19181个。
  
  三、项目总投资94904万元,项目资金全部由企业自筹。
  
  四、项目要依法办理环境保护、资源利用等有关手续,并抓紧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做好安全施工建设工作,及时将项目实施进度报我委及统计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经济委员会
  
  二○○九年七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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