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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六)国际及港澳台旅游事务处。 负责全省入境和出境旅游市场开发;负责组织境外旅游交易会和对外旅游宣传促销活动;贯彻落实国家港澳台旅游政策,承担港澳台旅游市场调研、推广工作;按规定承担我省居民赴港澳台旅游的有关事务;办理因公出境人员的相关手续。 (七)人事处。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省旅游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全省旅游从业人员资格、等级标准考试考核及认证工作;负责全省旅游人才援藏工作;承担机关离退休职工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 四、人员编制 省旅游局机关暂保留事业编制51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4名、纪检组长1名,处级领导职数18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和监察室主任各1名)。 五、其他事项 (一)保留机关后勤事业编制7名。 (二)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六、附则 本规定由甘肃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甘肃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