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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哈工商发[2009]30号
【颁布时间】 2009-07-14
【实施时间】 2009-07-1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4577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哈尔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实施商标发展战略培育驰名著名商标五年规划(2009-2013)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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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积极探索建立商标长效监管机制。要加强流通领域企业商标的监管,推进监管关口前移,积极推行商标授权经营制度,对规模化商品批发零售市场进行规范。要鼓励和帮助企业建立商标价值评估、统计制度,制定商标信息检索和重大商标事项预警等制度,完善对外合作商标管理制度,提高企业自我维权的意识和应对商标纠纷的能力。要进一步加强对商品展销会、洽谈会、交易会的商标监管。要深化基层工商所日常监管,实现商标监管重心下移。
  
  (六)强化商标信息服务功能。要建立商标信息库,完善商标信息系统,提高商标信息的利用率。要结合我市商标监管和商标发展的工作实际,搜集各方面信息,及时建立《哈尔滨现有驰名、著名、商标信息储备库》、《认定哈尔滨市著名商标信息储备库》、《哈尔滨市推荐认定中国驰名商标信息储备库》和《哈尔滨市闲置注册商标信息储备库》,运用信息技术手段搭建商标管理与服务平台,向社会提供商标查询和闲置商标许可使用、转让等方面的信息服务,盘活闲置商标,开发和利用存量商标资源。
  
  (七)积极搭建交流平台。要面向企业大力开展商标管理经验交流和宣传培训,分类指导各类企业的商标工作,重点扶持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自主知识产权创造与产业化项目。要研究制定企业品牌培育制度,规范企业商标注册、使用、保护、管理工作。要深入开展各类商标试点、示范工作,建立试点追踪调查体制,全程评测试点企业商标战略实施情况。要鼓励商标管理和运用水平较高的企业积极发挥示范作用,总结推广商标工作先进经验。
  
  四、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实施商标发展战略培育驰名著名商标工作的组织领导,市局成立“实施商标发展战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马彬
  
  副组长:姜一鸣
  
  成员:商标处、企业登记处、企业管理处、外资处、市场处、公平交易处、消保处、广告处、消协、私协、劳协的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商标处,负责日常工作和各项有关事宜的组织、协调。
  
  各分局、县(市)局也要参照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
  
  五、具体要求
  
  (一)全系统各级工商部门要充分认识实施商标发展战略的重要意义,增强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全面推进商标发展战略,努力促进我市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
  
  (二)要紧紧依靠地方党委和政府,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把加快培育、认定和争创中国驰名商标、黑龙江省著名商标、哈尔滨市知名商标工作,当作加快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摆上日程,全面推进,切实抓出成效。
  
  (三)积极创造有利于实施商标战略的政策环境、法律环境和舆论环境,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对中国驰名商标和省市著名商标的有关奖励政策,主动及时地向政府及相关部门发送“奖励申请报告”,促其兑现奖励。
  
  (四)各单位要把争创驰名、著名商标工作纳入重要议程和年度工作目标管理,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制定阶段性实施方案。要进一步创新工作方式,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总结经验,注重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不断推进争创驰名、著名商标工作向纵深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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