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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3、医疗器械监管。一是加强医疗器械监管基础工作,加强高风险医疗器械监管,深入推进医疗器械安全信用评价,全面提升医疗器械监管水平。二是强化医疗器械监管工作,建立和完善日常监管档案。加强对医疗器械使用环节的监督检查,特别是加强植入人体材料的监督检查,加强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 (三)互相支持配合,坚决纠正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 1、加强医疗机构使用药品和医疗器械情况专项检查,保障药械使用环节安全。 2、以非药品冒充药品、药品生产企业原辅料管理为重点,深入开展药品专项整治。严厉查处药械经营企业各种形式的无证经营、挂靠经营、出租出借许可证和资质证明文件行为,以及擅自变更经营场所和仓储场所、超范围经营、擅自降低经营条件的行为。 3、继续完善与公安、邮政、交通等执法机关的协作机制。四是加大药品广告监测工作力度,积极协助工商等部门做好违法广告的整治工作。 (四)强化监督制约,规范系统工作人员从政行为 进一步健全监督制约机制,通过严肃查处系统工作人员利用权力在审批、认证、检验、稽查等活动中收受贿赂行为及在食品药品安全重大事故中的失职渎职问题,促进干部队伍勤政廉政。加强宣传教育,防止和纠正系统工作人员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娱乐、健身、旅游等活动,本人及配偶、子女违规持有或变相持有医药企业股份、股票,收受行政相对人及相关单位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礼品,违规干预认证发证、检验检测、稽查监督等问题。同时,认真贯彻落实信息公开条例,完善网上审批、办事和加强电子监察实时监控系统建设,拓宽监督渠道,创新监督模式,有效规范系统工作人员从政行为。加强执法监察、廉政监察和效能监察,及时解决发现的问题,坚持以查案促纠风,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典型案例严肃处理,追究责任。研究探索行业不正之风发生的特点和规律,深化系统内部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着力抓好重点岗位、重点环节廉政风险防范预警,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不断完善长效机制,坚决纠正带有行业特点的不正之风,努力把问题解决于萌芽状态。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 各单位要把纠风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担负起纠风工作的组织领导责任,认真落实“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协作负责、专人负责纠风工作、纪检人员督促协调抓好纠风工作的责任制,明确纠风工作任务,不断探索纠风工作新途径、新方法,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督促检查,切实抓好纠风工作。 (二)加强督察,确保纠风工作落实力度 1、建立监督制度。落实过错追究,对实施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者不当造成错案的,依法追究执法过错责任;继续坚持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行政执法投诉、执法人员基本行为规范、重大行政处罚备案等执法监督制度及“八条禁令”等制度。 2、落实执法责任制。在全系统实施药品监督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事先监督、预防在前,减少或者杜绝违法违纪现象;制定考核评分细则,并将执法责任制工作纳入目标管理,作为年度考核工作的重要内容。 3、及时受理举报投诉。对经核实的举报投诉依法查处,对上级交办查处案件要组织得力人员查处,案件要在规定期限内处理并及时上报案件处理结果。建立《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确立专人受理投诉举报,对投诉举报继续实行“首问负责制”,并向社会承诺,有报必查,查实必处。 4、开展执法遵纪情况反馈活动。强化对药品、医疗器械现场检查、认证、验收、稽查等监管工作的监督检查。 (三)注重治本,源头防治 要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进一步加大预防力度,针对不正之风易发领域和存在的特点,提出预防和解决问题的办法及措施,形成规章制度,以制度管人管事,促进纠风工作长效化。 (四)加强宣传,营造纠风工作良好环境 将开展多方位、多形式的宣传工作,努力营造纠风工作良好环境。要召开各种专题会议,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任务,增强抓好此项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广泛进行社会宣传,动员广大群众及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积极举报。要深入细致地对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进行宣传动员。通过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法律法规意识,帮助药品从业人员增强守法经营意识。四是继续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举报信箱,建立治理工作接待制度;坚持举报有奖制度,鼓励揭发举报药械制假、售假不法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