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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 赣府厅字[2009]167号
【颁布时间】 2009-08-26
【实施时间】 2009-08-2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4627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广播电视大学教育改革和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

[接上页]

  三、加强全省电大系统建设和发展电大教育的主要措施
  
  (五)进一步完善机构设置。电大系统的机构设置是发展电大教育的组织保障。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要进一步明确市、县电大远程教育机构,用3至5年时间把市、县级电大分别建设成为“市广播电视大学”,“县广播电视大学分校”,形成以省级电大为龙头,市级电大为骨干,县级电大为基础的覆盖全省的现代远程教育网络,保证全省电大在办学的系统管理、资源使用、教学服务上的顺畅、高效。
  
  各设区市政府要依托当地的“广播电视大学”,成立“市远程教育服务中心”,协助省远程教育服务中心服务、监督和管理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高校在当地设立的校外学习中心相关工作,保证现代远程教育在我省健康有序发展。
  
  (六)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省电大在省政府的领导下,纳入全省高等教育发展规划,归口省教育厅管理,业务上接受中央电大的指导和管理,并承担对市、县级电大的业务指导与管理责任。市电大在设区市政府的领导下,纳入当地高等教育发展规划,归口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管理,业务上接受省电大的指导和管理,并承担对所在市的县级电大的业务指导和管理。县级电大分校是所在县(市、区)高等教育办学实体,在县(市、区)政府的领导下,归口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管理,业务上接受所在市电大的指导和管理。
  
  各级政府要坚持“统筹规划、分级办学、分级管理”的原则,进一步理顺我省各级电大的管理体制。各级电大要根据各自的职责范围,团结协作,形成上下联动、运转协调、相互支持、共同发展、高效运作的现代远程教育服务体系。
  
  (七)进一步增强我省电大系统办学功能。适应我省远程教育和电大开放教育发展需要,加强省电大建设,尤其要加快推进江西省现代远程教育中心的建设,进一步增强电大举办现代远程教育的办学能力。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电大在远程教育中的重要地位和骨干作用,加大对电大现代远程教育硬件建设的支持和投入力度,为我省现代远程教育的发展提供良好的基础条件。
  
  适应国家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和学习型社会需要,不断完善我省现代远程教育服务中心的各项职能。要充分利用电大优质教育资源和现代网络设施以及电大系统办学优势,加快以全省电大系统为依托的现代远程教育公共服务体系的建设,使江西电大成为我省现代远程教育的指导中心、管理中心和学习支持服务中心。
  
  明确办学主体,在做好做强电大开放教育,积极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的同时,不断拓展电大教育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领域。积极开展社区教育、各种岗位培训,为城乡各类从业人员更新和掌握技能提供适时有效的教育服务。
  
  切实加强基层电大建设,不断增强基层电大办学活力。各地在深化高等教育体制改革中要坚持事实求是的原则,充分考虑电大办学的特殊性,以强化电大教育系统功能和提升电大系统办学综合实力为前提,因地制宜,不搞一刀切,防止各地电大在教育资源整合中被弱化的倾向。要保持电大办学的相对独立性,明确电大机构和人员编制。充分发挥电大教育的特色优势,做到与有关高等院校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统筹规划,共同发展。要有保证电大各项业务开展的相对独立的专项经费,不上缴、不截留、不挪用。
  
  (八)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各级政府要把改善电大教育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当地教育基础设施建设的总体规划。要采取多种方式筹集资金,帮助各级电大配置发展电大教育必需的设施,补充和更新现代化教学设备,改善办学条件,强化公共支持服务体系。要加强电大师资队伍的建设,遵循专兼职相结合的原则,建设一支既适应现代远程教育需要、又具备一定学科水平的师资队伍。要通过改革教学模式、管理模式,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和教学水平保障体系,确保电大教育培养的人才既有专业性又有实用性。
  
  四、切实加强对电大教育工作的领导
  
  (九)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电大教育在当地高等教育中的独特地位,高度重视电大教育在培养应用型人才上的重大作用,加强对电大教育工作的领导,重视各级电大领导班子建设,加快电大教育的改革和发展,建立相应的协调管理机制,认真研究解决电大系统建设在深化高等教育体制改革中遇到的困难问题。
  
  (十)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的职能,积极支持电大教育的持续发展,帮助各级电大解决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共同为电大教育创造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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