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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来宾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来政发[2009]57号
【颁布时间】 2009-08-03
【实施时间】 2009-08-0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4633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来宾市人民政府关于副市长代管部分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来华投资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由于李新元副市长工作调动、丁雁市长助理挂职期满,经市政府研究,根据工作需要,在市长、副市长原分工不变的情况下,现将副市长代管部分工作通知如下:
  
  卢运福常务副市长
  
  负责经委、国有资产等方面工作。
  
  代管市经济委员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小企业局。
  
  联系市供电局及石油、烟草、邮政通讯、长途电信线务等工作。
  
  李启亮副市长
  
  负责劳动和社会保障等方面工作。
  
  代管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糖办。
  
  联系市工商局、总工会。
  
  陈维副市长
  
  负责环保、安全生产、工业区等方面工作。
  
  代管市安全监督管理局、环保局、工业区管理委员会、工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来华投资区。
  
  联系中央、自治区驻来宾市企业等。
  
  杨静华副市长
  
  负责交通等方面工作。
  
  代管市交通局。
  
  联系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桂中公路局、柳州海事局、柳州航道管理局、柳州船检局、来宾盐务管理局及铁路、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等。
  
  
二〇〇九年八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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